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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5年10月13日 星期二

    职称评聘应向农村教师倾斜

    《 文摘报 》( 2015年10月13日   02 版)

        近日,国务院决定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中小学设置相当于教授级的正高级教师职务,打破了中小学教师职称晋升的“天花板”。

        近年来,各地开展的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试点中,获评的正高级教师绝大多数都是中小学校长、教研员、城市教师。2013年,山东省第一批通过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的148名中小学教师,无一人是农村教师。这折射出职称评审资源被少数人“占据”的现实,农村教师当“教授”是可望而不可及。这种职称评聘的“垄断”很难让广大教师折服,因此,需要在新一轮职称改革中予以打破。

        虽然国家相继出台政策都特别强调教师职称评聘要向乡村学校倾斜,而如何倾斜在各地一直是一个模糊空洞的概念,缺乏可操作性的标准。很多地方设置评审的必备条件是中小学教师评高级至少要有在农村任教一年的经历,使得一些人“明修栈道,暗度陈仓”,这就伤害了那些常年坚守在农村教学第一线的乡村教师们。

        如何让教师职称评聘不再是少数人的游戏,地方教育主管部门要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倾向,因地制宜制定有利于一线教师和乡村教师职称晋升的条件和标准,并明确农村教师所占高级、正高级职称的比例。

        (《中国青年报》9.25 杨启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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