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行业的垄断为何破除不了
国家发改委城市中心综合交通研究院院长张国华近日指出,出租车管制对市场最严重的扭曲,无疑在于数量管制和严格的准入审核造成出租车公司的垄断运营,由此带来的高额垄断收益,既没有被政府分享,也没有被出租车司机分享,消费者则要为出租车行业的垄断埋单。出租车行业的垄断收益几乎完全由市场的中间环节——出租车公司所占有,造成出租车市场“三输一赢”格局,损害了市场供需双方的利益。
出租车行业改革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复杂和艰难,难就难在“一赢”的既得利益者从中阻碍,而政府部门又对既得利益者太过迁就和忍让。
像出租车这种完全具备市场化条件的行业,早就应当实行市场化管理、市场化运营、市场化竞争了,政府部门重点要做的则是规则制定、市场监管、环境改善等方面,而不能充当出租车垄断的保护伞。只要垄断还存在,只要竞争不充分,困扰市场的各种不利因素就不可能消除,出租车行业就只能是“多输少赢”甚至是“多输独赢”的格局。 (《中国青年报》6.3 谭浩俊)
对吃空饷岂能“保护性问责”
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副县长任教训,在渭南市富平县任副县长时,利用职务之便,让正在上学的儿子“吃空饷”,任教训被人举报后,没有受到任何处罚,反而被平调到邻县当副县长。(据《中国纪检监察报》6月2日报道)
纵观近年来各级各部门对于吃空饷的禁令,往往明确提出“追缴‘吃空饷’资金,核减占编单位编制”,但对于相关单位和人员,大都只是一句笼统的“依法依规予以问责”。究竟依照哪部法律规章,该如何问责,则语焉不详。
“陕西大荔副县长儿子吃空饷,遭举报半年后平调邻县”并非孤例。本应严肃的党内处理,反倒成了刑事问责的“挡箭牌”,这究竟是对相关人员的问责还是保护?
要想彻底根治吃空饷,必须规范问责机制,提高违规成本。一方面细化行政问责,架设高压红线。另一方面引入司法程序,追究刑事责任。“吃空饷”涉嫌触犯诈骗罪或贪污罪,部门负责人也可能涉嫌渎职罪,必须受到相应法律追究。(《羊城晚报》6.3 张枫逸)
公共资源不能成为私人“掘金地”
最近,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杭州高新企业期间,听取西湖周边会所整治工作汇报时指出:“公共资源不能为少数人垄断享用,更不能搞不正之风,败坏社会风气”。去年以来,杭州陆续关停转型西湖周边30家会所,实现还湖于民、还园于民、还景于民。
公共资源,不折不扣被少数人垄断,社会與论颇有微词,可能由此引发社会矛盾不是危言耸听。中央指示精神要充分贯彻落实,需要各级政府和领导通力合作,尤其最后一公里执行者不走样至关重要。
景区周边会所,是什么人主张建造的?什么人在经营,背后老板又是谁?须彻查到底,严肃追责。再如,景点有无必要既卖了总门票,又卖小门票?凡游人脚力可及之地,可否不再设置栅栏,还普通民众自由游动空间?但愿全国各地旅游景点管理部门,用杭州西湖整改的“镜子”照照自己,主动关停林立于景区周边的楼堂馆所,还一方民众休闲之地。(《光明日报》6.2 郑自清)
“奇葩证明”何时休
连日来,媒体争晒各地的“奇葩证明”,引发舆论关注。据报道,“奇葩证明”已在我国盛行十余年,背后“撑腰”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上月被彻底终结。但专家预计,因非行政许可在市县一级难清理,在全国范围内,奇葩证明至少还将残存两年。
从法理上说,没有地方立法权的市县一级,清理起非行政许可来,应该最容易。但事实上,清理工作却是阻碍重重。吃拿卡要的机会岂容改革轻易剥夺?基于权力惯性的抵制也在所难免:无论是不少本应退场的审批“换汤不换药”地运行,还是“明放暗收、小放大收”,都是其体现。而在粗放的放权标准下,清理奇葩证明必然遇到甄别难和“换马甲”等障碍。
为此,需要把国务院采取的权力清单模式精细地落实到市县层面,要明确分类式的政策引导与细化的清理标准,在评比表彰、提供事前干预的信息确认等领域出台减权的指导性意见,并辅以真刀实枪的敦促问责机制。做到了这些,“奇葩证明”才不会像韭菜割了一茬又一茬。(《新京报》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