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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5年01月03日 星期六

    每周评论

    国有建筑企业违法更应惩处

    《 文摘报 》( 2015年01月03日   08 版)

        住建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开展4个月来,有30家建筑企业陆续上榜建筑质量违法违规“黑名单”,其中,中国建筑、中国二冶、中煤建设3家央企和河北中建等6家地方国企也榜上有名。专家建议,建筑质量“黑名单”制度应常态化,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同时加大违法违规制裁。

        较之民营和私人建筑企业,国有建筑企业对建筑工程和建筑市场承担了更重大的职责。他们不但是国家和地方的支柱性建筑企业,承担着大型公共建筑和民生工程的建设任务,有的企业实际上还部分具有行政管理职能,对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引领建筑行业健康发展,承担着不可替代的重要责任。而国企一旦涉及建筑质量违法违规,势必造成严重的影响和负面效应。

        在建筑市场中,国企如果涉及违法违规,受到的惩处应当更重,这样才能对民企、私企产生足够的警示,在建筑行业形成“守法安全、违法必惩”的氛围。

        (《新民晚报》2014.12.30 潘洪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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