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9月,习仲勋在十二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
摆在习仲勋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就是领导中直机关机构改革和推进省级领导班子年轻化,实现干部新老交替。
1983年4月14日,中央决定:以后凡各省市自治区人大、政协副职配备的报告,不必再提交书记处讨论,由中央组织部报习仲勋、胡启立同志批准即可。恰在此时,中共陕西省委负责同志在汇报干部调配工作时,谈到拟提拔的副省级干部中有习仲勋的胞弟习仲恺,习仲勋否定了这一方案。
习仲恺是抗战前即参加工作的老同志,长期担任地市一级的领导职务,提拔使用也是正常的组织行为。但习仲勋认为做干部工作必须以身作则,说服弟弟把晋升的机会让给了别的同志。
(摘自《习仲勋画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