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备受公众关注的“复旦大学投毒案”二审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看庭审直播,此案控辩激烈程度为近年来所罕见。庭审逾13小时,直到临近子夜的23时30分左右才宣告结束,法庭将择日宣判。
死刑案件在刑事程序期限上的拉长,彰显出司法在这类最严重罪案上的谨慎。以历史视角来观察,这未尝不是一种进步。
林森浩因涉嫌故意杀人而成为被告人,他在道德领域已承受了千夫所指,但他在法律领域,仍享有法律所赋予的一切合法权益和诉讼权利。
当林森浩的辩护人邀请到资深法医胡志强在庭上提出对黄洋死亡原因的新解时,法官当庭表明,胡志强所说内容,不属鉴定意见,应“作为对鉴定意见的质证意见”,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不少围观者从专家证人提出死因新解就预言此案要翻盘,也未免太过武断。
在多数情况下,鉴定人已成为“法官之前的法官”,因为法官并无某项鉴定学上的专业知识去推翻专业人士的鉴定结论。对“复旦投毒案”的二审法官来说,这着实是一场专业水准的大考。
(《京华时报》12.10 王云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