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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4年10月23日 星期四

    说法

    追诉盗窃与追查腐败并行不悖

    兵临 《 文摘报 》( 2014年10月23日   03 版)

        被称为“偷官女贼”的嫌疑人唐水燕,日前被浙江警方移交给安徽警方。“我实名举报这些厅级干部涉嫌腐败,有照片为证,为何到现在快三个多月了,还没有回音,反而要把我交给安徽警方?”她的疑问成为公共关注的焦点。

        自称“只偷当官的办公室,从来不偷老百姓”的唐水燕,有着精明的“犯罪经济学”。此前她在河南、贵州、湖南、江苏、浙江等地作案多起,为了给自己预留“后路”,想到了“作案时拍照留证,被捕后举报减刑”。被抓后,唐水燕向中纪委网站提交材料,实名举报湖南两名厅级官员涉嫌受贿,她也因之在网络上赢得了“侠盗”的美誉。

        窃贼成“侠盗”,折射出民众的反腐期待。但是,此案更值得讨论的是,这种窃贼举报应该引起什么追查机制,去深挖一些暴露出来的反腐线索?例如对举报者的回应,对不同地域、不同执法机关之间的协作,都可以进行更为规范化的制度设计。

        惩治盗窃与追查反腐是两个程序,二者应当并行不悖。而从反腐的程序看,无论是谁提供的举报线索,都应当认真追查,不用考虑举报者是不是小偷。相反,这种小偷的举报“有图有真相”,在线索的真实性上更加有据可查。本案的难点在于,由于嫌犯作案跨地域很大,负责侦查的公安机关与外地反腐的执法机关,并没有顺畅的协作机制。因此在衔接上不一定会“举报必查”,如果当地部门不想查,就可能找到诸多推卸的借口。

        (《京华时报》10.18 兵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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