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成森林和杨晴到法院闹离婚,法官审理后判离婚,并对其共同财产债务进行分割:女方杨晴获得房产等,男方成森林获得女儿抚养权、债务和债权等。然而,令成森林惊奇的是,法官周某随后调任该院执行局,对判决中涉案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数月后与女方登记结婚……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7月22日晚回应,已对法官周某停职调查,案件重审。
事件显现的问题发人深思,结果公布前,公众为何先入为主定性为法官借断案“夺妻占财”?诉讼过程中,是否可以判断该法官是利益相关人?法官遵守的道德标准是否应比普通人严格?
有评论认为,这起事件的核心问题只有两个:一是这起离婚官司判决是否不公;另一个是法官在判决离婚官司中,与女方是否存在利益输送。事实上,在结果公布之前,公众就一边倒地定性为“夺妻占财”,归根结底是公众对司法的不信任,这比法官借断案“夺妻占财”更严重。而如果最终确定法官借断案“夺妻占财”,则将对司法公信力造成很大的伤害。
(综合人民网 中新网) 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