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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4年02月20日 星期四

    法律服务

    再婚能否享受婚假

    《 文摘报 》( 2014年02月20日   03 版)

        我和王若同在一家公司工作,从相识到相恋已经3年了。不久前,我们办理结婚证后准备筹备婚礼,就向公司人事部门递交了婚假申请。然而,公司竟然因为我是再婚,拒绝了我们两个人的申请。公司给我的理由是,你是再婚,不能再享受婚假。给王若的理由是,“嫁夫随夫”,配偶没有婚假,她便没有婚假。请问:再婚能否休婚假,法律政策有规定吗?

        【律师解答】:

        根据相关法律及政策的规定,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初婚公民可享受3天法定婚假,对于晚婚者,还规定有晚婚假。不过,晚婚假的天数,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规定。再婚者可享受3天的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你是再婚,可以享受婚假的待遇,但不能享受晚婚待遇,因而你的婚假时间是3天。公司以你再婚为由,不给予婚假是不对的。再婚也是结婚,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同等的婚假待遇。

        同理,初婚的王若当然也能享受婚假。在夫妻婚假待遇方面,没有“嫁夫随夫”的说法,她是初婚,享受的就是初婚待遇。也就是说,如果王若符合晚婚的规定,即结婚时年满23周岁,她就可以享受晚婚假,在3天的法定婚假基础上,再加上晚婚假期的天数。

        (《中国妇女·法律帮助》2014年2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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