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备受关注的复旦大学医学院研究生投毒案依法公开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判决林森浩死刑,但正义的结局并无力救赎青春的残局。司法审判,往往是建立在残酷的结局之上,它能够抚平公义的创伤,却无法为校园内的青春疗毒。
放眼整个中国高等教育的土壤,类似复旦投毒案这样的伤害并不鲜见。某种意义上,复旦投毒案,或是一种典型生态中的非典型个例。
中国的教育,历来的宏愿,都在于培养“对社会有益的人”。但在这种宏大的理想和使命中,却似乎忽略了一个关键的问题,也是教育的底线:那就是培养“对社会无害的人”。随着高知人才破坏力的显现,透过复旦投毒案,或是到了反思如何改造教育土壤的时候了。
在应试思维的缠绕下,成长于教育土壤上的青春,往往被异化为学习的工具、知识的载体,而忽视作为个体公民的独立性。因而,人格的塑造、心智的培养,长期以来都被置于偏僻的角落。当教育无视人的存在,人性的畸变和垮塌又怎能避免。
复旦林森浩毒杀室友黄洋的悲剧,实际上是提醒我们,既要看到高知人才对于推动社会发展的巨大能量,也要看到其迷失的可能性,以及由此产生的巨大破坏力。而关于高知人才的双刃剑效应,北京大学的钱理群教授曾一针见血地指出,“我们的一些大学正在培养一些‘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他们高智商,世俗,老到,善于表演,懂得配合,更善于利用体制达到自己的目的。”林森浩也许不是这样的“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但却是“精致的破坏性能量”。
对于复旦投毒案的审判,解决的只是正义的问题,它并没有能力去拯救那些中毒的青春。而要为这些中毒的青春疗毒,关键在于,我们的高等教育,应该由冰冷的人才工厂回归人文的校园,在注重践行培养“对社会有益人才”的同时,更应注重对人才的人格塑造和心态培养,避免他们成为“对社会有害”的破坏性人才。
(《北京青年报》2.19 时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