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十二届全运会中,运动员跨区域流动的“转会”现象引起了广泛关注。往往一个全运周期后,人员就会“乾坤大挪移”。转会过来不为别的,就是为了全运会上的那几块金牌。
各地体育部门为争抢优秀运动员付出的代价不言自明。在2009年出台的一份《辽宁省引进优秀奥运项目竞技体育人才办法》文件中,给引进优秀运动员“明码标价”:“引进的运动员视运动水平高低可给予输送单位20~40万元的培训费;短期交流的运动员,可视情况给予输送单位相应的培训费。”
在引进运动员方面非常活跃的几个省份,体育局官员面对转会资金来源的问题,都显得讳莫如深。专家认为,地方体育部门的资金来源,主要来自财政拨款和体育彩票公益金。不管是用哪些资金“投机”,其实最后埋单的都是在此事上完全没有发言权的纳税人。
为什么“投机转会”会大行其道?不少省市一级体育主管部门官员谈到,一个项目竞技成绩上去了,除了业绩之外,可以获得更多财政支持、聚集不少资源。虽然近年来“唯金牌论”在逐渐淡出社会的主流意见圈,但“唯金牌考核”依然是各地体育系统中的“尚方宝剑”。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广东体育官员说,虽然国家要求的是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并举,但群众体育的考核却因为指标模糊、可操作性不强,往往流于形式,最终整个工作重心还是要回到金牌上。
(《新华每日电讯》9.5 王浩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