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些地方频频曝出异地倾倒危废污染事故,如浙企跨省倾倒近40吨危险废物、苏企异地倾倒废物致土壤水源受到重大污染等,“生态炸弹”屡遭转移,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事实上,我国在危险废物运输、处理等方面均有明确规定。企业每年产生多少危废、什么危害、怎么处理,均要向环保部门申报登记;如果要送到外地处理,需经过转出和转入地环保部门批准;处理危废的工厂,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既然管理制度如此健全,异地倾倒危废为何还愈演愈烈?环保专家和基层官员认为,危废倾倒有明显的区域性特征,一般从发达地区向不发达地区转移,最后倾倒在农村。有的距离达数百公里,需经过生产、转运和倾倒等环节,遗憾的是,一些地方不仅没把好关,有的甚至存在“你污染我、我也污染你”的心态。
基层公安人员告诉记者,异地倾倒危废的背后已形成了一个产业链。从生产到倾倒一般有三四个环节,生产企业将危废擅自处理给下线。打着无害化处理幌子的下线,利用人脉再转手到偏远农村,交给下家。三线、四线中介人接手后,再联络当地“熟人”找地方倾倒,中间层层“揩油”。近日在安徽宿州埇桥区的倾倒事件中,浙江某生产企业的正常危废处理费用为3000元/吨,但交到最后一环的时候,数十吨废油仅以“3000元和油桶不要了”为条件成交。
基层官员向记者诉苦道,作为受害方,他们会及时赶到生产企业所在地展开调查。由于部分企业是当地纳税大户,与政府关系“密切”,调查会遭遇较大阻力。
(《中国青年报》6.13)





缩小
全文复制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