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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3年06月08日 星期六

    如何安抚遭性侵的未成年人

    《 文摘报 》( 2013年06月08日   01 版)

        反复做处女膜鉴定;不断向司法机关或者媒体回忆被性侵的过程和细节;扛着摄像机直接闯进受害人家,详细报道性侵案细节——多数受害人就这样被二次伤害。

        近来,性侵未成年人案件频现媒体报道。短时间内,至少有10起被曝光:其中年龄最小的受害者只有4岁,另一个5岁的女童因此感染上性病。 

        当公众把注意力集中在犯罪嫌疑人身上时,一个更为重要的问题却被忽略了——那些被性侵害的未成年人,将如何走出阴影并抚平心理创伤。 

        “在悲剧发生后,人们往往会忘记真正需要帮助的,是孩子和他们的家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心理研究所教授龙迪指出,“如果没有周围人的理解和关怀,那种挥之不去的羞耻感和无助感将长久地陪伴他们。” 

    目前国内最大的误区

        10年前,龙迪在香港中文大学读博士研究生,其间在香港社会福利署家庭及儿童服务科实习。她介绍说,在香港一旦接到举报,受过专门训练的警察和社会福利署的社工会立即组成联合调查小组。在安全隐秘而又布置温馨的家居环境里,这些专业人员会对受害儿童进行取证访谈。 

        相比之下,许多内地的受害者首先是去做处女膜鉴定。5月21日,河南省南阳市桐柏县黄岗镇一所农村小学,一名53岁的老师被发现性侵多名女生。事发后,这群还不到12岁的女生就在人们的视野中到当地一家中医院的妇科诊室进行检查。一位家长这样描述当时的情景,“在里面做检查时,家长哭,孩子也跟着哭”。由于家长不相信检查结果,当地警方又从南阳市请来法医,重新做鉴定。 

        反复的医学检查也在海南万宁未成年性侵案中上演。由于两次处女膜鉴定结果不同,一位家长甚至向媒体公开展示了一条孩子带血的内裤。

        这种以处女膜来判断未成年人是否遭遇性侵犯的做法,在龙迪看来是目前国内很大的误区。龙迪解释,性侵犯除了有身体接触,还有诸如观看黄色录像等非身体接触。有些未成年人是长期遭遇性侵犯,不一定能够短时间内在体内留下证据,“如果以此为依据,会掩盖除了性交之外的其他性侵犯,而且男孩遭遇性侵犯怎么来判断?”

        对于那些被性犯罪恶魔选中的孩子来说,这可能是他们所经受的“二次伤害”的开始。在海南万宁“校长开房”事件发生后,这些孩子一共做了3次笔录,反复向有关部门描述事发的细节。一位家长向律师透露:“孩子在家里哭,说不要再打官司了。” 

    屡屡被“二次伤害”

        媒体曝光后所带来的社会舆论,更是给很多当事人的生活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

        海南万宁事件的受害者家长起初积极接受媒体采访,如今却躲着媒体,陌生电话都不敢接听。他们抱怨,有些电视台没按他们的要求给脸部打马赛克,让他们暴露了身份,邻居和亲友们知道后都在问。扛着摄像机直接闯进家里到处拍的记者也不少。

        一家都市报详细地披露了海南万宁性侵犯事件的过程。在报道中,一位受害女生“向记者讲述了她和校长怎么认识以及如何去开房、为何去海口的经过”。“披露这些细节,会激发创伤。对一些内心有性侵犯倾向的人,是一种示范。”龙迪认为。

        不少家庭选择逃避,给孩子转学或者举家搬迁,换一种环境继续生活。不过,在龙迪看来,家长如此“兴师动众”地改变生活状态,也有可能对孩子造成伤害,“会让他们觉得自己惹了很大的麻烦”。

        龙迪发现,许多性侵案受害者的父母事后通常会很自责和内疚,而这种情绪有时会以愤怒的形式表达出来。极端的情况是,父母会一边责备和打骂孩子,一边自己流泪。

        “不少家庭在知道孩子遭遇性侵犯之后,会觉得生活没有希望,担心孩子今后就完了。其实,孩子的创伤是可能修复的。”多年的临床经验告诉龙迪,在家庭的关怀下,性侵犯创伤可以自愈。不过,这需要家庭掌握专业知识。现实是,很多不幸家庭因为缺少这种专业知识而迷茫。

    能否借鉴香港经验

        孩子能否变化,得益于家庭关系的改善,看父母能否给她带来正确的情绪支持。如果任由孩子心里开裂着伤口,这道伤很有可能会成为他们成长路上的一颗地雷。

        一直以来,龙迪都期待,中国内地能借鉴香港的经验,建立多部门跨专业合作的性侵犯善后干预模式,来减少受害家庭二次伤害的可能性。

        1991年,香港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仅占整个虐待未成年人个案的2.6%,但1998年,这个数字飙升到30.7%。针对日益严重的事态,香港在立法、行政、司法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实践。从那时起,香港成立了专门的儿童保护机构:在政府的社会福利署设立了儿童保护科及临床心理服务科,对受害儿童提供服务;在警务处内部设有专门的儿童保护科,承办儿童性侵犯等有关案件。

        根据龙迪的介绍,在香港,一旦程序启动,与受害人相关的各类人员、政府社工、警员、教师、医务人员,将迅速地组成一个高效运转的团队,协商如何回应受害未成年人及其家人的需要。

        噩梦、焦虑、害怕报复、愤怒、害怕男人、学习成绩下降等,这是未成年人遭遇性侵犯后的心理创伤反应。北京大学儿童青少年卫生研究所的陈晶琦研究发现,与没有儿童期性虐待经历的学生相比,有过不幸经历的学生,抑郁情绪、敌意、强迫症状和焦虑的量表得分高,甚至有人在调查的近一年里考虑过自杀。

        当人们把目光锁定在案件纷争的同时,受害者心理受到创伤的事实反而容易被忽略。连日曝光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中,受害者的心理评估未被提及。

        (《中国青年报》6.5 陈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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