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28岁的印尼农民尤斯里尔与劳务中介公司签下合同,劳务中介公司将尤斯里尔安排到一艘外国渔船上捕鱼,月薪含奖金为260美元。
这份合同最终成为尤斯里尔的梦魇。合同规定,尤斯里尔不仅每个月要缴纳中介费用,还需将每月收入的30%上缴中介公司作为押金,只有服务期结束才能取回。
此外,合同还规定,尤斯里尔工作头三个月为无薪试用期。在余下服务期内,一旦工作表现不能令雇主“满意”,他将被遣返印尼,并扣除1000美元机票费。合同最后一条更是深度“套牢”尤斯里尔,如果他在完成服务期之前自行离开工作岗位,其家人将为此支付3500美元罚金。这笔罚金远远高出他服务期内所有收入。
签署合同第二天,尤斯里尔和其他印尼渔民被送往新西兰达尼丁。几个小时后,他们登上在韩国注册的“梅利拉203号”渔船,出海捕鱼。工作时,他们非但没有必须的安全装备,还被要求日夜无休地干活,哪怕想喝口水或上厕所,也会遭到辱骂和殴打。尤斯里尔等人每天工作16个小时是家常便饭。
遭“梅利拉203号”奴役8个月后,尤斯里尔和其他23名工友终于不堪忍受,提出抗议。几天前,船只停靠新西兰利特尔顿,有一位劳工部独立调查员登船访问,向他们提供了一份情况说明书。
“梅利拉203号”的船长对此不屑一顾,威胁让他们返回原籍。抗议无效之后,尤斯里尔等24名渔民在去年11月弃船上岸,到利特尔顿工会教区教堂寻求庇护。然而,当初上岸的24名渔民,有22人因为害怕遭到遣返而重新回到船上工作。
在“梅利拉203号”上卖命工作8个月,尤斯里尔至今只被支付了平均每小时50美分的薪酬。
(《新民晚报》3.23 袁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