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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2年03月27日 星期二

    法律服务

    借款未写欠条 录音可否作证

    《 文摘报 》( 2012年03月27日   03 版)

        张某借了我一笔钱,当时没有写欠条,现在我跟他要钱,他一直避而不见。

        我想去法院起诉他,可是朋友说我没有任何证据。朋友建议我再次跟张某交涉,同时偷偷进行录音,这样就可以作证据了。请问,这样的录音是否可以作为起诉时的证据?

        【律师解答】:

        录音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视听证据,人民法院一般都会认可这种形式的证据,但前提是该录音反映的内容系案件的客观事实,且取得该录音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得的。

        因此,胡先生和对方交涉的内容最好能确定该借款关系,以及具体金额、还款日期、支付方式等事项,以便还原案件的真实情况。

        当然,录音只是证据中的一项,最终法院会综合全部证据情况作出判决。

        (《上海法治报》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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