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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2年02月07日 星期二

    说法

    遇到投诉究竟该谁“站出来”

    《 文摘报 》( 2012年02月07日   03 版)

        近日,海南三亚的“宰客门”一波三折。从“3个菜近4000元”引起轩然大波到“零投诉”遭遇热议,再到宰客无法查实,“恳请”当事人出面,并声言“对三亚恶意攻击的人,将依法追究责任”,公众的质疑,几从黑心商贩转到处理、应对不利的地方政府。

        不负责任的言论,确实应受谴责甚至被追责。网络是公共空间,发言者理应考虑其社会影响。

        但是,如果把网络批评看成一种广义上的举报,或许能更好地理解这一问题。说到底,不管是打开“宰客门”的微博,还是数万的跟帖转发,指向的并不是某一个摊贩,针对的也不是某一个商家,而是整个三亚的旅游管理水平。在公权力遭遇批评尤其是投诉时,该站出来的,就绝不是批评者或投诉者。

        控告、检举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即使举报有误,只要不属于恶意陷害,就没有法律责任。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保护公民举报权利的规定》中,甚至详细规定“不准鉴定笔迹”。即便微博的曝光不能等同于举报,但在表达、救济渠道有限的情况下,也应该尽可能保护与尊重批评者。要求反映问题的公民现身,不合情理,或许也于法无据,投诉者恐怕也有不站出来的权利。

        更重要的是,如果一面表示“我查不清楚”,一面表示“恶意攻击将被追”,听起来无异于威胁。这与网上发帖遭遇跨省追捕,是本质相同的错误。如果权力部门动辄祭出“依法追责”,吃了闷亏的消费者或游客,都可能在这样的利剑之下噤若寒蝉。

        当“3个菜近4000元”已成为一起公共事件,能调集更多公共资源的社会管理者,或许应该以更真诚、更坦荡的态度来面对批评。可以说,在网上,利益受到侵害者已经站了出来,接下来该站出来的,究竟是谁?

        (《京华时报》2.1 金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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