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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2年01月05日 星期四

    一套房子公摊竟达34%

    《 文摘报 》( 2012年01月05日   02 版)

        “飘窗不计入购房面积,公摊系数20%,最多不会超过22%。当初认购时,售房人员就是这么和我们说的,没想到签正式合同了,却告诉我们公摊系数是34%。”

        12月9日,河北省石家庄市同祥城楼盘业主王先生向记者反映了上述情况。2010年10月,他看到同祥城楼盘的宣传广告,“均价每平方米4800元,且有小户型,这对我来说还是很有吸引力的。尽管明知当时该项目五证不全,我觉得机会不能错过,便和金石公司签订了一份《房产认购协议》,并支付了9万余元的首付款”。

        2011年10月中旬左右,部分业主接到同祥城售楼处电话通知,称部分户型因面积变化,需补交首付款差价。也就是这时候,业主们得知,售楼人员先前承诺最多不超过22%的公摊系数都有不同程度增加,增幅最大的是目前在建的C区1、2号楼的部分户型,达34%。

        “以我这65平方米的房子为例,公摊系数从20%涨到34%,就意味着原定使用面积中有7.8平方米被‘摊’了出去。原本就是小户型,这么一来,房子跟鸽子窝差不多了。”另一位同祥城C区1号楼业主对记者说。

        12月12日,记者以购房者身份致电同祥城楼盘售楼中心咨询房屋公摊面积增大原因时,从一位工作人员口中得到了解释,即:公摊面积大的原因主要是因为两个楼道中有一个是专门的消防通道。

        石家庄市房地产管理局测绘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17层的高层住宅来说,34%的公摊的确有些高,但在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前提下,不好说这算不算离谱,“公摊系数大小与设计有关,但具体到同祥城楼盘,其公摊面积纠纷的产生,主要原因是开发商边售楼边办手续。”

        (《中国消费者报》2011.12.23 李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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