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太原理工大学的公告在网上流传。公告显示,该校日前决定不再保留103名出国逾期不归人员的公职。该校人事处表示,这些人全部为公派出国或经学校同意出国留学人员,但出去后一直滞留国外。
今年初,26名湖南大学教师就因在外兼职或出国逾期不归,收到了“下课通知书”。这些人员逾期未归,又未及时处理,反映出大学人事管理的混乱。
一般而言,高校与公派出国的教职工都签有协议,后者逾期未归,学校就该处理。之所以逾期十几年不处理,或有三方面原因:
一是人事管理不严,虽规定了责任,但具体到问责时,却不知由谁来执行,加上人情因素,久拖不决。二是出国人员占学校编制,一些高校为了提高计算师生比、出国留学教师比,就搞出“实位以待”,将出国留学人员计算在内,以接受上级的检查评估。三是大学拨款是按编制人数下发,保留这些“在编”人员,可以争取财政经费。
如此,负面影响是显而易见的:这些人员长期占着编制,意味着很难新进人员;而长期不在岗,又影响正常教学科研;管理不规范,也打击其他教师的积极性。
值得注意的还有,这些出国人员多为“高端人才”,且学校也对他们进行过争取,但效果并不显著。这又暴露出近年来高校引才的另一误区:为吸引优秀人才不惜重金搞全球招聘,却不重视对人才的培养、管理和使用,使优秀人才难以发挥作用,而自家的人才也难留住。
(《新京报》2011.12.2冰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