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世界其他国家一样,“学术腐败”在美国也时有发生。总体而言,美国在处理学术不端行为上基本做到决不护短,严厉处理当事人。
美国最具有代表性的学术不端行为是发生在2002年的“舍恩事件”。亨德里克·舍恩1998年正式加盟美国贝尔实验室,先后与20多位研究人员合作,在2年多时间里在几家全球著名学术期刊上发表十几篇论文,涉及超导、分子电路和分子晶体等前沿领域,其中一些研究还被认为是突破性的。
后来,有人投诉舍恩系统地大量伪造重大实验结果。贝尔实验室为此邀请5名外界科学家组成独立调查小组,对此事展开调查。调查小组最终认定,舍恩在1998年至2001年期间至少在16篇论文中捏造或篡改了实验数据。2002年9月,舍恩被贝尔实验室开除,其博士学位也随后被康斯坦茨大学撤销。
通常情况下,大学接到学术不端行为举报后,校方将会遴选中立的第三方,组织专门的调查委员会,启动调查程序。整个调查程序必须保密,防止因外界施加不当压力,让调查人员保持中立,无惧无畏,作出事实认定。在此过程中,校方也尊重涉嫌人的正当程序与隐私权,给予涉嫌剽窃者陈述、举证和申辩机会,以避免无中生有的学术剽窃指控。调查结束后,校方允许最终的调查报告内容不公开,但处理决定必须公开。当事人不服可以对簿公堂。
学术作弊一旦被戳穿,往往就意味着当事人身败名裂,在学术界难以再呆下去。
(《光明日报》2011.12.29 徐启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