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南省衡阳常宁市兰江乡,记者看到了一个和耕地有关的标语,“抛荒一亩罚款二百”。标语的旁边是一块责任田的牌子。
衡阳是湖南省的产粮大市,全市耕地面积567万亩,其中水田面积464万亩。为遏制耕地抛荒和“双改单”(双季稻改种单季稻,又称隐性抛荒),衡阳市被迫动用行政手段,对出现连片15亩以上耕地抛荒的,党政一把手就地免职。
压力一层层往下压,但始终难以改变现状。调查显示,2007年湖南省土地抛荒面积占耕地面积的比例就已达10%以上。
兰江乡政府也制定了相关的奖惩措施,并划出了四个村连片总面积达2800亩的“双季稻种植示范片”,规定完成任务的村奖3000元,未完成的按分配面积比例处罚。
“村干部强迫我们把公路两旁的田种上早稻。这样能应付上面的开车检查。”兰江乡景星村一位吴姓大爷对记者说。景星村有900亩的双季稻种植示范田。根据规定,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种植双季稻面积达85%,无抛荒现象的村便可奖励现金2000元。
吴大爷家有6亩多地,早稻一般只种2亩,其余的任其荒废。晚稻季时,吴大爷家不仅种植自家的6亩多地,还要种村里外出打工人家的4亩多地。在这个村,种植大户并不多,像吴大爷这种晚稻种10亩多地的人家算其中之一。算下来,他们家由此少收5200公斤。但是他宁愿少收,因为如果早稻也和晚稻种一样亩数的话,一是他们没那么多人手;二是早稻更费水,成本更高,所以宁愿抛荒。
记者指着吴大爷家门前大片的田地问:“那些作物都是什么?”吴大爷笑着说:“这些都是野稻谷和杂草。”吴大爷说,他们这些公路沿线的村庄还算好点,“在冲里(当地方言,山里)的耕地都长出树来了。”
然而,官方的数据却总是“形势喜人”。湖南省农业厅提供的资料显示,2011年,湖南省各地汇总的早稻面积可达2730万亩,比去年增加105万亩。民间人士担心,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虽能保证不被占用,但守住的荒地意义又何在?
(《经济观察报》5.9 谢良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