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许女士驾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经交警指挥救援,拖车公司收费5320元。对此天价,许女士从工作人员、交警、救援公司、怀柔区交管局,到北京市发改委,一圈问下来,怎么也找不到申诉人。
天价拖车费的病根在哪里?许女士的遭遇给出了明确答案:一方面,相关政府部门指定救援公司,对交通事故救援形成垄断经营;另一方面,救援费用由救援公司自行定价,政府不加干预。虽然救援公司名义上一般不隶属于任何一个政府部门,但能够被政府部门指定为唯一一家救援公司,凭什么?很难想象,某家救援公司与政府部门没有任何利益瓜葛,却能够被指定为唯一一家救援公司。
车辆发生事故时可获得政府部门的免费救援,是很多国家的做法。有鉴于车主上缴了不少税费,不妨让政府来承担交通事故车辆拖车费用。
(《工人日报》5.6 晏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