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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03月17日 星期四

    “游说”体现人大之硬

    《 文摘报 》( 2011年03月17日   01 版)

        今年两会,好几家媒体都注意到这样一个群体:游说人大者。

        这些民间人士,有的通过撰写一些草案,游说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到两会上。有的则是联系人大代表,游说他们能替本群体在人大会议上发言。他们中有志愿者和公益人士,有律师,有NGO组织(非赢利性民间组织),也有商人。

        游说人大,听起来有点儿神秘,其实并没有什么不正当的。人大本就是一个诸种利益群体博弈的制度平台,利益群体有权通过这种制度化的路径表达自己的诉求并影响立法和决策。正是尊重人大,尊重代议制,才会选择去游说,而不是以其他方式。

        从这个角度上,人大被游说,是人大在中国的政治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角色的体现——法律被尊重,民主得伸张,人大才有权力,才会成为各个利益群体的游说对象。评价法治化程度,一个直观的指标是:是游说代议机关的人多,还是游说行政机关的人多。后者对应着对权力的崇拜,而前者则对应着法律被众人所信仰。

        (《中国青年报》3.14 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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