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一份不容乐观的报告——《中国流动妇女土地权益状况调查》在北京面世。这项调查表明,两成进城务工女性在农村没有土地,而其中80%是由于结婚或离婚。49.6%的受访者因结婚失去了土地,31.8%则因婚变失地。其余9.1%的人表示土地被征用,3%表示土地被强占。失去土地这个基本保障,意味着她们在日后返乡时,将有可能陷入困境。
这份调查报告由北京农家女文化发展中心走访全国30多个省市区的1044名女性农民工而做出。受访者的年龄主要处于20岁~49岁之间。
调研分析发现,女农民工失去土地主要由社会和文化因素导致。
第一个因素是中国农村“从夫居”的传统文化影响。长期以来,“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的观念使已婚农村妇女在集体经济组织的收益分配中处于尴尬地位,“流动的婚姻”与不可移动的土地之间的矛盾,使得很多流动妇女因婚变失去了土地。在江浙一带长期流行着“测婚测嫁”的习俗,即预设了女性结婚年龄,一旦女性“快到结婚的年龄”,其娘家的土地便被自动收回。
此外,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对女农民工土地权益保护乏力,绝大多数人因此主动放弃了土地权益的维护。调查显示,寻求法律援助的只有不到1%。96.5%的人认为维权是没有效果的,“争也争不出来”。
一方面是土地被收回,另一方面,在城市里,外来女性也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调查显示,在北京务工的外来女性中,只有10%享有一些社会保障。
“不管从城乡统筹发展的高度,还是从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角度来说,解决流动妇女权益问题都应该摆上国家议事日程了。”有关专家表示。
(《工人日报》1.24 郑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