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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杂 志
    文摘报 2011年01月25日 星期二

    有些药不宜热水送服

    《 文摘报 》( 2011年01月25日   04 版)

        有些人喜欢用50℃~60℃以上的白开水服药。殊不知,部分药品遇热后会发生物理或化学反应,而影响疗效。下面这几种药物不能用热水送服:

        助消化类 如胃蛋白酶合剂、胰蛋白酶、多酶片、酵母片等,均含有助消化的酶类。酶是一种活性蛋白质,遇热后会凝固变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指出:“胃蛋白酶遇热不稳定,70℃以上即失效”。

        维生素类 部分维生素类如维生素C不稳定,遇热后易被还原、破坏而失去药效。

        止咳糖浆类 急支糖浆、复方甘草合剂、蜜炼川贝枇杷膏等,是将止咳消炎成分溶于糖浆或浸膏中配制而成的一类药物。患者服用后,糖浆或浸膏覆盖在发炎的咽部黏膜表面形成一层保护膜,便于快速控制咳嗽,缓解症状。如果用热水冲服,则降低糖浆黏稠度,影响保护膜的疗效。

        活疫苗 如小儿麻痹症糖丸,含有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服用时应当用凉开水送服,否则疫苗灭活,不能起作用。

        含活性菌类 乳酶生、整肠生、合生元(儿童益生菌冲剂)、酵母片、丽珠肠乐等药物均含有用于防病治病的活性菌。遇热后活性菌会被破坏。

        清热类中成药 中医认为,对燥热证,如发热、上火等,应采用清热剂治疗,此时不宜用热水送服,因为用凉开水送服可增加药物的疗效。

        (《中国中医药报》1.19钟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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