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由政府主导的成片大规模动拆迁,覆盖面不免有些局限,比如市中心城区有些“小片”而非“大片”,甚至不成片、零星分散的老旧住宅,始终未能列入改造范围,令居民望眼欲穿。对这样的地方,还有没有别的办法?我以为,“小规模居民自助改建”值得一试。
“小规模居民自助改建”,是指居民自发协商形成住房改造意向,经政府部门批准,委托专业单位实施原地改建、重建。需要说明的是,这种方式是由“居民业主主导”、“由下而上”的。这种模式起始于上世纪60年代西方一些国家在城市更新中的实践,在欧美后来逐渐成为主流模式。
自助改建由居民承担全部或部分资金,可以引进投资商。改建完成并满足居民安居之后,房产面积和设施的增量部分,可出租、出售,补贴改建成本甚至作为居民共同投资的收益。
把旧区、旧房小规模改造的主动权给予居民,运用市场经济手段进行拆迁改建,可望把居民与政府和开发商之间因拆迁产生利益矛盾的困境,转化成互赢互利格局;由居民们自己出资和筹资运作,也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政府旧区改造资金不足的问题。
(《文汇报》1.17 屠海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