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社会经济结构是在中低收入阶段建立、改革并不断完善起来的。随着中国逐步跨入上中等收入国家行列,社会结构将发生三大变化:一是人口结构将以农村为主转为以城镇为主;二是社会阶层结构将从“哑铃型”转向“橄榄型”,中等收入群体将在人群中占大多数;三是经济结构将由“生产型社会”转向“消费型社会”。
面对第一个变化,如果不能从宏观层面上迅速改革阻碍农民进城落户的户籍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给予他们平等的权益,那么,城乡二元结构矛盾必然会从农村转向城镇。届时,在两种制度安排下城镇生活着3亿~4亿农民工和6亿市民,农民工在城镇处于既流动又集中的状态。这样,滞后的城乡二元体制改革将会拉近、积累和激化城乡矛盾,这将给社会带来极大的不稳定性。因此,针对这种可能的变化,城乡二元体制改革越早、越快,成本就越少、风险也就越小。
面对第二个变化,我们再也不能用以往那种“摸着石头过河”、“给饭吃”的办法搞改革开放。因为,正在迅速成长着的中等收入群体,他们对社会需求也不同于低收入者那么简单。
面对第三个变化,我们的管理体制需要从以往用很大精力组织招商、组织生产和做大GDP,转向做大居民收入、组织消费。中国目前的社会管理制度和政治经济体制,还不能很好地适应这种变化,今后要主动加快改革步伐,建立一个与“橄榄型”社会结构相配套的现代社会管理制度和政治经济架构。
(《北京日报》12.20 马晓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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