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九日,父亲由武昌西飞四川。此行抱着保存、发扬中国文化之目的,要到成都王恩洋所办东方文教学院(以佛为主,以儒为辅)、北碚梁漱溟所办勉仁文学院(以儒为主,以佛为辅)讲学。父亲飞到渝碚,因交通阻断,不能前往成都,而停止在北温泉勉仁文学院讲学,又不得不兼在夏坝私立相辉学院任教。靠相辉的少少薪资而生活。勉仁文学院直不能发薪,不久即议停办。随后,兼任沙坪坝国立重庆大学外文系教授。
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定都北京。经历过晚清、民国两个历史时期的寅恪伯父和父亲,都有机会离开大陆而选择了留下,这当与政治无关,只因为这片土地是他们视之比生命更重要的中国文化植根所在。
父亲此时仍遵奉儒教、佛教之理想,以发扬光大中国文化为己任,心想自己今后“即不克披薙为僧”,亦决于任课高校的同时,“在王恩洋君之东方文教学院参研佛理,以佛教诚虔之居士终。”然而无论是梁漱溟创办的勉仁文学院,或王恩洋主持的东方文教学院,不久即相继停办,寺院庙宇也全部被人民政府接管。父亲于一九五〇年四月改任专任教授的四川省立教育学院,亦于一九五〇年八月奉令与重庆国立女子师范学院合并为西南师范学院。从此父亲在重庆西南师范学院度过近三十年的坎坷人生。
父亲一九五〇年十月九日接到寅恪伯父诗函后,曾覆信报告自己在重庆的处境,信中可能提到“渝、蓉本无西洋文学可言”,“今上下只欲学实用英文,期为人民服务”等情。据父亲一九五〇年十月二十三日日记:“陈寅恪兄十月十三日来函,劝宓‘以回清华为较妥’。”据当时在寅恪夫妇身边生活的次女小彭回忆,父母希望吴伯伯与原配夫人陈心一女士复合之心甚殷切,劝吴伯伯回清华任教,既有教学环境条件的考虑,恐也有希望吴伯伯与时居北京的陈心一女士复合的意思,觉得吴伯伯年纪大了,应与太太复合,有个安定舒适的生活。
父亲没有听从老友劝告出川。此时也有友生和单位招邀父亲入京,均遭父亲婉拒。他以“首都政治空气太浓,人事太繁。宓最怕被命追随冯(友兰)、朱(光潜)、贺(麟)三公,成为‘职业改造家’,须不断地发表文章,批判自己之过去,斥骂我平生最敬爱之师友。宁投嘉陵江而死,不愿……”又“家中人均进步,长年同居,反多心情上之阋碍与语言行动之不自由”。宁肯隐居西南一隅,默默以终,也不愿入京。
一九五〇年孟夏,我听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中央宣传部部长杨述同志说,胡乔木同志推荐父亲参加英译毛泽东选集,父亲以“非宓所能胜任”为辞。实际父亲“决不愿任接近政治及时事之工作,如译毛公选集……纯文学是宓之范围,哲理道德今暂不谈可也”。父亲又闻友生“谈北京各校情形及教育政策,主实用与普及;教授咸被征调,忙于外务。而清华今后专重理工,又为东欧党团生留学之所,校中风气全变。宓益不作回清华之想矣” 。
坚持记日记
父亲自少年时代起,数十年如一日地坚持写日记。关心的朋友鉴于政治运动中多人皆由日记、诗稿招灾引祸,因此屡劝父亲焚毁日记、诗稿,或简择抄存,以免祸事。父亲虽感其意,而不能遵从,且在一九五一年四月十五日的日记中写道:
“此日记既难割爱焚毁,且仍须续写。理由有三:(1)日记所载,皆宓内心之感想,皆宓自言自语、自为问答之词。日记只供宓自读自阅,从未示人,更无意刊布。而宓所以必作此日记者,以宓为内向之人,处境孤独,愁苦烦郁至深且重,非书写出之,以代倾诉,以资宣泄,则我实不能自聊,无以自慰也。
“(2)宓只有感想而无行动。日记所述皆宓之真实见解及感触,然却无任何行事之计划及作用。日记之性质,无殊历史与小说而已。夫宓苟有实际作为之意,则当早往美国,至迟1949秋冬间应飞往台湾或香港。而乃宓拒绝昀、穆之招(张其昀于1949年冬曾力邀作者赴台湾任教并为办妥机票。钱穆于1949年冬及1950年春多次函邀吴宓赴香港共办新亚书院),甘愿留渝,且不赴京、沪、粤等地,足证宓已死心塌地、甘为人民政府之顺民,早同吴梅村之心情,而异顾亭林之志业矣。又似苏格拉底之愿死于雅典,而不效但丁之终身出亡、沦落异域者矣。是则宓可称为顽固落后,而非反动与特务,其事昭昭甚明。且特务行事务为诡秘,岂有若宓之大书特书,将一己之所思所言所行所遇,不惮详悉,明白写出,以供定谳之材料,又靳靳保留为搜查之罪证书哉!
“(3)日记中宓之感想,窃仿顾亭林《日知录》之例,皆论理而不论事,明道而不责人,皆不为今时此地立议陈情,而阐明天下万世文野升降之机,治乱兴衰之故。皆为证明大道,垂示来兹,所谓守先待后,而不图于数十年或百年内得有采用施行之机会,亦不敢望世中一切能稍随吾心而变迁。
“宓乃一极悲观之人,然宓自有其信仰,如儒教、佛教、希腊哲学人文主义,以及耶教之本旨是。又宓宝爱西洋及中国古来之学术文物礼俗德教,此不容讳,似亦非罪恶。必以此而置宓于罪刑,又奚敢辞?宓已深愧非守道殉节之士,依违唯阿,卑鄙已极。若如此而犹不能苟全偷生,则只有顺时安命,恬然就戮。以上乃宓之真实之意思,亦预拟之供状。倘异日发现宓日记而勘问宓时,敬请当局注意此段自白,并参阅一九五一年一月十六日所记一段(吴宓此一段日记,于“文化大革命”中被撕去批判,未归还)。至于安危祸福,究竟非人之所能知,更非宓所敢深计者矣。”
思想改造运动中
西南师院是西南地区知识分子思想改造的重点院校。一九五二年五月五日,西南文教部特派中共中央西南局宣传部副部长张非垢为首的工作组,进驻西南师院,专办思想改造。
大会动员启发报告,工作组同志个别谈话;讲师以上教师,人人自我检讨,分组评议过关。父亲起先顾虑重重,一怕作为旧文人、旧学者的顽固典型;二怕大会发言,受群众叱责凌辱。后经工作组同志谈话,指示检讨大纲之要点,父亲“始悟此次学习与检讨,首在各人须表示投降之真诚与服从之彻底,以政治的立场及实际之行动为主,虽微必录,有隐必抉。至于思想学说以及文章事业,初非所重。私人生活与道德亦不计及。尤注重解放以后,而工作言行中之错误及他人所指责者,必须纤悉列举,痛自悔责”。父亲于是几易其稿,按照大纲检讨,一次通过。六月十三日晚,工作组联络员命父亲“速用白话语撰作自我检讨全文,缴呈学习会”。父亲慨叹该同志“年二十八,自称无学,而指挥凌驾宓上,思之伤痛无已。非缘个人倨傲,盖悲世变至于此极也”!
父亲的思想总结长达八千字,题为《改造思想,站稳立场,勉为人民教师》。
因为父亲自解放以来“恒用推宕之法以守沉默,至今未刊布一文,且各种报告、记录、自白书柬亦一律用文言,未尝作白话”,所以西南文教部将父亲的白话检讨交重庆《新华日报》七月八日刊布后,上海《大公报》、北京《光明日报》很快全文转载。有些高校如武汉大学等还印发为学习材料,供教师参考。西师校众以为贺,不知父亲内心实“悲郁不胜”。
八月三十日,西南文教部高等教育处张纪域副处长来西师,欲父亲赴西南军政委员会干部学习会,往作“启发报告”,即演述父亲个人思想转变之过程,略同《新华日报》文中所言者,以资推动云云。父亲当即拒绝,“谓宓思想改造既不明确,且不深彻,正在学习中,支离矛盾空疏,何能侃侃对人谈述?且人之性情各异,宓最畏作旧文人学者之典型,倘必用宓现身说法,宓视为奇痛大辱,只有一死而已。若张公能代婉辞此役则感激无任云云。张力云此来系与宓研究商量,并无勉强之意,望勿介怀。”
同年十月,友生告父亲“闻当局已将宓之思想改造文,译成英文,对美国广播宣传,以作招降胡适等之用。此事使宓极不快,宓今愧若人矣” 。
思想改造告一段落,即转入忠诚老实运动,接着又是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
院系调整中,父亲在西师比较熟悉的原清华国学研究院友生周传儒、高亨等,忽奉西南文教部命,悉派往东北任教,日内即须首途。父亲“所痛感者,即一切人一切事,今皆全改而迥异。宓生斯世,住渝郊,备员西师教授,真觉如梦如醉,日夕忧惧不胜,而在此稍称和洽,或遇事微可助宓之友,忽皆先后引去,宓虽生如死,岂仅孤寂而已哉!”
坚拒参加任何党派团体
父亲历来遵依所谓“人类之公性”,“惟是为归,惟善是从”“无偏无党,不激不随”“超党派”“超阶级”;而一九五二年十月末,西南师院开展一段整党建党学习,由新任副院长姚大非讲《建党工作》,列举中国共产党的功绩,以劝人入党。据父亲日记,十月二十九日,人事处长“李一丁宣布,全校应即学习姚此讲及建党文件。虽云‘自愿’,显系强迫矣,宓益愤恨莫释”。十一月一日外文系整党建党第三次学习会上,“须各自表白,今年是否欲申请入共产党。至宓,宓直言宓不愿入党。盖(1)宓极信任共产党,故敢如此说,而不惧祸嫌。(2)宓对共产主义信仰未深,不如宓昔信佛教之深。(3)宓缺乏斗争心,至今犹不许友家杀鸡以款待我。(4)愿在党外努力尽责。”随即有人询问父亲是否愿入民主同盟?父亲答:“不愿入。因宓素不喜欢政治及社交,为之亦不宜,故宁始终远避此类团体活动,而独行自乐耳,云云。”十二月十日,友人悄悄告诉父亲,“当局已选定若干教授为民主团体会员,求之不得,拒则有咎。名单中有宓为民革会员,校内由(赖)肃主持,宓属于年老、保守,而在教育界夙有声名者一类。”友人力劝父亲顺从,父亲为保持个人之独立自由,坚拒参加任何党派团体。
一九五六年一月,中共中央召开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会议。周恩来报告首次提出,知识分子中间的绝大部分已经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父亲被邀为四川省政协委员。父亲则请辞不准,不得不随众参加,附和传声,而内心“实羞为之,且厌为之”,心情郁悒。
一九五六年春,中共各地区单位已在知识分子中积极发展党员。父亲作为历史清白的著名知识分子,亦被列为发展对象之一。四川省政协一届二次会议期间,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部长安法孝作了关于吸收知识分子入党的大会发言,与会者人人表态。父亲的发言稿,竟是这样准备的:
“宓不愿入党,且不愿作民主党派人员,可举以下之理由:(一)宓不承认党章、党纲,不知‘八条’之内容,且主张‘心物同在’……(二)宓不愿也不能参加任何政治工作;(三)宓仍残存地主(封建)与资产阶级(唯心论)思想作风;(四)宓抱有敌对之思想——宓望毛主席卫护汉字与文言。今文字改革行,宓极愤恨,几欲造反或自杀;(五)宓极轻视个人利益——若党许不入党、不入民盟,我生活虽减少待遇,亦不怨;惟蒙强迫我入党入盟,我决投入嘉陵江而死;(六)我能但极不愿服从并遵守党之纪律。总之,他人求入党,宓求不入党、不入盟;许我生则生,不许我生则乐死。”
有关方面获悉父亲心态,没有让他大会发言,以后也没有再与他提入党问题。
(摘自《吴宓与陈寅恪〈增补本〉》,三联书店2014年9月版,定价:4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