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书话】
中国书法历来是精英艺术,它以古代文人的日常书写为基础,承载着传统士大夫丰富的精神生活和情感经验。中国书法是传统文化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新时代建立文化自信的重要资源。那么,如何让高雅的书法艺术接上“地气”,让普通人正确地进入书法之门,从中汲取文化自信的养分呢?近日,北京大学书法教育与研究中心研究员方建勋出版的新著《中国书法十五讲》,就是一本上佳的书法入门之作。
该著由方建勋在北京大学给本科生开的一门书法课讲义整理而成。这门通识课面向全校各专业学生开设,这就决定了它必须是通俗易懂的。要将晦涩的审美理论和玄奥的笔法技巧,用直白平易的方式讲清楚,极有难度,不仅考验作者的理论与实践功底,还考验作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好的书法家未必是好的老师。方建勋既有美学专业的理论背景又兼书法专业的实践背景,同时还是北大校友书画协会的教学总指导,长年从事书法教学的一线工作,其书法课深受北大师生的喜爱。朱良志评价说:“他能道出一般理论研究学者无法说清的切身体会和技巧,也能讲出一般习书者无法理清的美学观念和理论,言人所不能言,兼二者之长,讲得深入而通透。”通读下来,该书最大的特点就是深入浅出,明快通透,将复杂的理论问题通过转喻或视觉化等方式浅显化。以下试从三个方面评述。
形与神
形与神的关系是传统艺术中的经典理论问题。“形”指形质结构,“神”指神采气韵。所谓“书之妙道,神采为上,形质次之”(南朝王僧虔)。唐人亦有类似的说法:“深识书者,惟见神采,不见字形。”(中唐张怀瓘)绘画中也有“以形写神”(东晋顾恺之)的观点。所谓“手挥五弦易,目送归鸿难”,具体的形式结构容易呈现,但神情气韵则往往让人难以下笔。方建勋力求将这些不可见、不可说的“秘密”尽可能地说出来。书中专门用了一节讲“神与气”,回答怎样才能见出神采的问题。他首先将神采落实到“笔力”“结构”“用墨”三个具体形质层面,指出用笔要有节奏和发力点;结构要做到协调,遵循“八面拱心”的原则;用墨要以黑而润为主,“淡墨”容易伤神。若这三个方面都能做到,则“能够给神采带来巨大帮助”。他指出书法的神采有两层含义,“一层是共性化的神采,另一层是个性化的神采”。共性属于作品客体的特征,而个性则指向作者主体。“书法的可贵,不仅在于共性神采,更在于书者的一种独特的精神气质。”所谓“精神气质”包含了作者的个性、情感、境界、格调等。个性、情感一般只有差异,不分高低,但境界、格调则不只是差异,还有高低之别。这不仅为书法敞开了一条差异化道路,还为书法的进阶,指出了一条不断探索、提升的道路。
临与创
临与创的关系是书法学习过程中的普遍难题。临摹是我们学习书法的必经之路。有过书法学习经验的人或许都能体会,学书一段时间后,对着范本临得还有些模样,可一旦脱离范本尝试创作就写成了没有章法的“自由体”。对于这种现象,通常听到的说法是临得不像,只管多临就是了,时间一到,自然就能写出自我风格。人们往往把临摹与创作理解为量变与质变的关系,刚开始临的时候没有自我,似乎只要等到某一天时机到了,就突然有了自我。面对范本,我们抛开自我的个性,尽可能地模拟再现范本的形迹,恨不能每一个转折棱角的细节都不放过。方建勋指出,这些实际上是对临帖的一种误解。
临摹,首先要思考的就是怎么临、临什么?作者认为书法技法的核心是笔法,笔法不只是现成的形迹,还包括运笔动作。“临帖,就是尽量还原范本的笔法动作和运笔过程,而不是以形迹为核心”。他引用了大书法家徐渭的一个比喻:“手有飞鸟出林之形,书有飞鸟出林之影。”先有运笔动作之“形”,而后才有点画字迹之“影”。如果局限于字迹之“影”,就会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关于法帖的作用,为了便于理解,他又举了古琴打谱的例子,古琴的谱子叫“减字谱”,其实就是指法谱,不像西方五线谱是记音谱。“减字谱”无节奏、无音准,只提供指法,这就给弹琴者留下了很大的自由发挥空间。书法临帖亦同,法帖就如一个“谱”,只是提供了可以揣摩“运笔动作”的信息,我们要通过这些信息“想见挥运之时”。在这个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理解差异和书写习惯的个体差异,但这种差异不是要努力消除,而恰恰是最为可贵之处,它奠基于我们独特的生命经验。
所谓创作、出新,就是要呵护这种个体差异,将之培植为一种自觉的书写意识,然后,在实践中形成自己独特的审美与书写风格。徐渭说“临摹直寄兴”,就是说,临与创之间“自我”始终是一以贯之、并无断裂。即临即创,区别只是“自我”处于微与显的不同状态而已。
人与书
人与书的关系可以说是中国书法中的终极命题。孙过庭《书谱》中谈到“通会之际,人书俱老”。刘熙载《书概》中说:“书,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这是“书如其人”最为著名的表述。人与书究竟是何种关系,又是如何产生关系的?这是一个非常艰涩的理论问题,要用简单直白的话说清楚是非常难的。
方建勋用“神采”来结穴人与书之间的关系。前面我们说到了,书法的神采包含两部分,一个是形式客体的,一个是书写主体的。欣赏书法基于形式,但是最后的落脚点在于神采——“根源于书写者这个人的独特个性”。一种书法风格的建立,越是风格强烈者,越需要一种孤往的精神——其独特的生命体验和感觉,如徐渭、金农、郑板桥等。反过来,也是这些强烈的书风成就了这些个性鲜明的作者。人与书之间的关系并非单向的人格决定书风,或书风决定人格,而是相互敞开、彼此激活、共同生成的关系。
书法中不能缺少主体的人格个性。方建勋指出,个性并非书法的最终目标,书法还要致力于追求境界。书法会受到主体的情感或情绪影响,但也有一些书法似乎游离于“人情”之外,采取“去人取天”的类型。如八大山人、弘一法师的书法,似乎荡涤了情感的力量,进入人书合一的天人境界。“书者,散也。欲书先散怀抱”(蔡邕),散是一种生命修养的功夫,是要把遮蔽自己心性的“屏障”“灰尘”或“习气”清除,从而恢复人的本初真性。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书法可以作为一种修行方式,通过书法的学习,提升我们的生命境界。
(作者:周敏,系江西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