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国式现代化·一线讲述】
做好调解工作要心里装着群众,脑中想着群众。在充分听取多方意见、分析矛盾纠纷类型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大力发挥法治宣传的前端作用,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引导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近年来,新就业形态群体持续扩大。芦溪县每年外出务工人员中,有的成为货车司机、快递员,有的选择做网约送餐员、护工护理员、家政服务员等。该群体流动性大,不同程度存在组织性弱、维权困难等问题。
今年6月,芦溪县上埠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了一起涉及上埠村村民的纠纷。当事人在外地开网约车意外猝死。由于法律意识薄弱,其生前签署的合同条款不利于维护合法权益。上埠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员来到事发地,情理法并举,最终推动达成协议,由平台公司支付相应赔偿和费用,一起纠纷顺利调处成功。其家人感激地说:“有了调解委员会的帮忙,我们心里很有底。感谢你们一直陪着我们,帮助我们。”
调解讲的是凭据、靠的是法律,调解员首先得是“法律明白人”。为提升人民调解员的调解能力,我们采用组织培训、发放法律书籍、建群交流提升等多种方式,给调解员搭建“线上+线下”的学习平台。加强普法宣传十分重要。为了让老百姓增强法律意识,做一个“法律明白人”,近年来,我们采用“滋滋说法”“以案释法”等接地气的普法形式,受到群众欢迎。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经过大家共同努力,全县矛盾纠纷数量逐年递减,已从过去年均2000件左右减少到现在年均1000件左右。全县人民调解的成功率每年在98%以上,帮助群众挽回损失几百万元。
一项项荣誉,是对人民调解员的肯定和激励;一面面锦旗,承载着群众的真情和鼓励。我们将以此为鞭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以高水平的法治宣传和人民调解工作助力更高水平法治芦溪建设。
(本报记者胡晓军采访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