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人类历史发展进程的高度,着眼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共同利益,以大国领袖的责任担当,准确把握国际形势的深刻变化,顺应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时代潮流,深入思考“建设一个什么样的世界、如何建设这个世界”等关乎人类前途命运的重大课题,高瞻远瞩地提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和创建人类文明新形态绘制了蓝图,指明了全人类共同繁荣之梦照进现实的康庄大道。十年来,共建“一带一路”事业硕果累累,取得了全球性影响和历史性成就。
第一,确立了指引共建“一带一路”的理论体系。“一带一路”作为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重要实践平台,为习近平外交思想特别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论体系提供了鲜活经验,并在党的创新理论指引下不断完善。2013年3月,习近平主席在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的演讲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时代特征进行了归纳,“这个世界,各国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程度空前加深,人类生活在同一个地球村里,生活在历史和现实交汇的同一个时空里,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这为同年金秋“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倡议的提出做好了理论准备。2017年1月,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的主旨演讲中,系统完整阐述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内涵与构筑逻辑,明确提出了建设一个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的愿景及实现途径。2020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的重要讲话中提出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了深厚的价值根基。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确认了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途径,也提出了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更高要求。这些围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时代背景、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实现途径等重大问题进行的深刻阐述,形成了思想深邃、系统完整、逻辑严密的科学理论体系,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发起和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第二,完善了推动共建“一带一路”的顶层设计。作为全党全国人民智慧结晶,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成为服务民族复兴、促进人类进步的重要制度性力量,还经过庄严程序成为我们党治国理政纲领及国家治理顶层设计的有机组成部分。2017年10月,经党的十九大通过,“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写入《中国共产党章程》。2018年3月,共建“一带一路”所遵循和落实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写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6月,“坚持以共商共建共享为原则推动‘一带一路’建设”被明确为习近平外交思想十个方面的核心要义之一。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补充了“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的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明确,共建“一带一路”成为深受欢迎的国际公共产品和国际合作平台。
第三,拓展了体现中国智慧的全球治理路径。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之后,以其超越时空的感召力,成为改进和完善全球治理的重要思想和制度资源,对重要的双边和多边国际议程的推进和落实发挥了关键引领作用。多边层面看,2016年3月,联合国安理会第2274号决议首次纳入“一带一路”倡议;同年11月,联合国大会第A/71/9号决议首次写入“一带一路”倡议,得到193个会员国的一致赞同。除联合国之外,共建“一带一路”还被广泛写进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等全球和地区性组织的重要文件中。双边层面看,十年来,中国已经同152个国家和32个国际组织签署200余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一带一路”是推进国际治理和建章立制之路,不仅体现在其框架下确立的《“一带一路”融资指导原则》《“一带一路”债务可持续性分析框架》《关于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意见》等具体制度规范在不同领域的引领作用越来越强,更重要的是,让“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深入人心。与西方殖民主义时代“带剑行商”、以坚船利炮打开国门、搞赢者通吃的掠夺性“全球规则”或国际金融资本大肆扩张时代寡头“大鳄”们强取豪夺的寄生型“全球规则”截然不同,“一带一路”崇尚的“共商共建共享”为国际规则的制定树立了大小国家共行平等善治的根本原则,确保了据此创制或衍生的规则具备充分的道义基础。
第四,开辟了“全球南方”引领世界潮流的新纪元。近代西方发达国家崛起以来,发展中国家要么沦为其殖民地半殖民地,长期处于其直接管制压迫之下,要么苟延残喘于世界舞台的边缘,对发达国家亦步亦趋。以中国等新兴经济体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在21世纪以来的复兴使“全球南方”的地位止跌回升,“东升西降”的生动局面逐渐展开。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让“全球南方”的正义主张开始在全球舞台上绽放异彩,让被发达国家掣肘的“发展”主题在新平台新机制上重新焕发生命力。“一带一路”倡议还在世界舞台上连接了俄罗斯提出的欧亚经济联盟、东盟提出的互联互通总体规划、哈萨克斯坦提出的“光明之路”、土耳其提出的“中间走廊”、蒙古国提出的“草原之路”、越南提出的“两廊一圈”、波兰提出的“琥珀之路”等诸多合作倡议,在人类共谋发展的浩瀚星空中点亮满天星斗。美国等发达国家甚至开始回过头来模仿“一带一路”推出自己的“竞争性”国际合作计划,扮演起“追随者”的角色,成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引领世界发展浪潮的另类注脚。
第五,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丰硕实践成果。十年来,“一带一路”建设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贸易与投融资方面,从2013到2022年,我国与沿线国家货物贸易进出口额、非金融类直接投资额分别年均增长8.6%和5.8%;与沿线国家双向投资累计超过2700亿美元;在沿线国家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完成营业额累计分别超过1.2万亿美元、8000亿美元,占对外承包工程总额的比重超过一半;截至2022年底,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会员国从创立时的57个增长到106个,累计批准项目202个,融资额超过388亿美元;丝路基金承诺投资金额超过200亿美元,项目遍及60多个国家和地区。交通方面,中欧班列已铺画运行线路84条,通达欧洲25个国家的211个城市;西部陆海新通道铁海联运班列货物流向通达全球100多个国家的300多个港口。更重要的是,“一带一路”不是强取豪夺之路,而是利民厚生之路,其项目尤其关注民生就业的改善。十年来,中国企业在共建国家建设的境外经贸合作区已为当地创造了42.1万个就业岗位。预计到2030年,共建“一带一路”可使相关国家760万人摆脱极端贫困、3200万人摆脱中度贫困。
当前,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人类社会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世界又一次站在历史的十字路口,“一带一路”的高质量建设之路也未必全然是毫无障碍的。但是无论如何,“一带一路”不会走封闭排他的回头路,也不会走附庸他国的断头路。只要秉持初心,总结经验,扬长补短,中国和全球合作伙伴的“一带一路”一定越走越宽广。
(作者:冯维江,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