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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3年05月26日 星期五

    公告(中缝)

    作者: 《光明日报》( 2023年05月26日 17版)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第四被申请人):本委已受理叶晓梅诉深圳市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第二被申请人)、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第三被申请人)和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3】6609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7月15日14时在第七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汕头市胜达电器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本委已受理张雨昕诉深圳市诚曦智能工程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及你公司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3】6767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7月15日15时在第二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芜湖市弋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安徽互通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邓友波与你单位安徽互通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案号:皖芜弋江劳人仲案〔2023〕129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及证据副本、应诉、举证、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及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10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7月11日9时在本委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地址:芜湖市弋江区利民东路58号弋江区矛调中心二楼216室。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领取仲裁裁决书的期限为2023年7月26日前,逾期不领即视为已送达。

    株洲市渌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旅诚伟博(北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晏邹武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案号:渌劳人仲案字〔2023〕第038号),因本委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及证据副本、应诉及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提交答辩书及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10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7月10日14时在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渌口镇向阳南路54号区人社局二楼201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领取仲裁裁决书的期限为2023年7月22日前,逾期不领即视为已送达。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武进区湟里刘志斌农资经营部(经营者:刘志斌):本局于2023年4月28日依法受理彭再兰(身份证号:522529197312130249)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彭再兰称于2023年1月2日17时40分许,驾驶电动三轮车从老板家里下班途中,行驶至武进区湟里镇S239线48Km+100m段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苏0412工举[2023]256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即视为送达。请你单位于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出是否属工伤的全部举证材料,逾期不举证的,本机关将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公告

      姚红志:原告杨玉宾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3年7月7日10时在胜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葛雪峰:原告谢江平诉你、陈莞尔民间借贷纠纷案(2023)浙0381民初3917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3年7月19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7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陈金国:原告李世连诉你、被告翁庆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2023)浙0381民初3211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3年7月14日9时在本院第4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湖北活力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王梦嫒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已审结。现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司送达市劳人仲案字[2023]第189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以上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发生法律效力。联系地址:西安市碑林区盐店街18号,联系电话:029-87218033。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公告

      孙锦晟:原告毛毓婷与你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告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普通程序独任审告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3年7月12日9时30分在本院数据资源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公告

      姚玉占、高学银:原告高峰诉你们及高学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皖0322民初9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公告

      黄友良:原告余英红与你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审理阶段告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浙江移动微法院诉讼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3年7月12日14时30分在本院新桥法庭(数据资源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公告

      广州伟丰鞋服有限公司:原告温州市活力鞋业有限公司与你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审理阶段告知书(系列)及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3年7月17日9时在本院新桥法庭(数据资源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左继昌:原告陈鹤松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5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迎春:原告蚌埠市禹会环卫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皖0304民初7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福建和蓝投资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号:35012110006868;财务章,编号:35012110006869,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闽侯县明西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编码:3501210083188,声明作废。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李先平:本委受理顺丰速运有限公司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案【2023】191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事项如下:被申请人李先平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顺丰速运有限公司1446.32元。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宝安区宝城前进一路91号公共就业服务大楼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觉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北京荣创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张文立(身份证号码:412801195908201111):本委已受理鲁二相诉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荣创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张文立(身份证号码:412801195908201111)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案【2023】176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7月11日9时30分在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二庭(深圳市宝安区宝城前进一路91号区公共就业服务大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美呀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徐俊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福海)案【2022】1307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综治中心一楼仲裁送达窗口领取。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即视为送达。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兴宏庆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丘森、邱通、钟春乾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福海)案【2022】1446-1448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综治中心一楼仲裁送达窗口领取。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即视为送达。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红岭荟运输安全统筹服务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郑雪丽、陈少伟、何雪梅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松岗)案【2022】1665号、深宝劳人仲(松岗)案【2022】1690号、深宝劳人仲(松岗)案【2023】4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详见仲裁裁决书深宝劳人仲(松岗)案【2022】1665号、深宝劳人仲(松岗)案【2022】1690号、深宝劳人仲(松岗)案【2023】4号。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松岗影剧院5楼508(松岗兆禾里旁)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均为终局裁决,如你有证据证明上述裁决事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泰得利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李好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松岗)案【2023】414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7月11日14时30分在松岗影剧院二楼仲裁二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上海微知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尹立君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华劳人仲(民治)案【2023】808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7月25日9时30分在民治劳动仲裁一庭(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樟坑老村28栋7楼706-707)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光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成锋源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郑娟、胡国新、李大可、郭军涛、黄水宝等26人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光劳人仲(新湖)案[2023]38-63号)已办结。因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郑娟等26人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1345433.32元;二、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美社区新湖街道执法队办公楼一楼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深圳市光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麋鹿管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杨凯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光劳人仲(凤凰)案[2023]35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2年11月9日至2022年12月9日期间正常工作工资2000元;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2年11月9日至2022年12月9日期间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差额360元。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甲子塘第二工业区大岗路3号凤凰派出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如你有证据证明上述裁决事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惠湾人社监字﹝2023﹞第1148号湖北翰达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关于你单位拖欠刘期汉等5名工人工资共计69000元一案。我局已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你单位至今未履行,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惠湾人社监字〔2023〕第1147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自觉履行上述决定。逾期仍未履行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蜜吖化妆品(深圳)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张舒瑶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华劳人仲(民治)案【2023】970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7月19日9时30分在民治劳动仲裁庭(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樟坑老村28栋7楼706-709)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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