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胡永干:原告蒋雪华诉你合同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7944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逾期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定于2023年2月1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刘明丹:原告李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9664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11月21日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8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王樟春:原告谢作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9668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11月21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8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余海涛:原告李思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10308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11月21日15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8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郑明炯:原告郑美菊诉你离婚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逾期按放弃举证权利处理。定于2023年2月16日9时在本院院机关家事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符满秀: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7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顾静: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范鹏亮:原告成都星娱时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你合同纠纷案,因出现新证据材料并且原告申请变更诉讼请求,须再次开庭审理,现依法向你送达证据材料、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起30日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15时在本院11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公告
温州广户云速递有限公司:原告林善滔与被告刘亮、襄阳中电智行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中心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瑞安支公司、你方、温州风速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第三人温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告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11月21日9时在本院新桥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章跃武:原告瑞安市辰龙建材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浙0381民初72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申请人合肥市健飞化工有限公司以其遗失银行承兑汇票一份且系最后持票人由,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现依法予以公告。该票号3130005151202813、金额伍万元、出票人宁波汉铎贸易有限公司、收款人宁波煜虹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付款行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票日期2022年6月10日、到期日期2022年2月10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依法宣告该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申请人合肥市健飞化工有限公司以其遗失银行承兑汇票一份且系最后持票人由,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现依法予以公告。该票号3130005151202814、金额伍万元、出票人宁波汉铎贸易有限公司、收款人宁波煜虹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付款行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票日期2022年6月10日、到期日期2022年2月10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依法宣告该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威海仲裁委员会公告
李克建、夏威娜:本会受理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环翠支行与你方之间的(2021)威仲字第0326号借款合同纠纷案,本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方送达裁决书,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上述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威海仲裁委员会公告
江培莲、李乐福:本会受理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与你方之间的(2022)威仲字第0153号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该案的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须知、当事人的仲裁权利和义务。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公告
邢浩:原告郭鼎力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案,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给付租金15300元、取回车辆差旅费1500元等。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虎石台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公告
陈之杰:原告罗福龙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给付货款56198万元等。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虎石台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运城仲裁委员会公告
柴彩虹:本会受理申请人运城空港开发区呈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间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运仲案字第8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仲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证据目录。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你的答辩期限、选定仲裁员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7日、5日、15日内。本会于2022年11月15日依法组成仲裁庭,请你于组庭后3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开庭通知、仲裁员声明书。逾期未领取视为对通知书和声明书无异议。开庭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8时,地点本会。逾期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遗失声明:福州誉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10410003843,现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福州乐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3501040093280。现声明作废。
巢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六安冠顶置业顾问有限公司:申请人赵海森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皖巢劳人案字[2022]792号),现依法向你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委第二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决。
岳池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广安岳池鼎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邹瑾姿等4人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请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地址: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室,电话:0826-5245527)领取岳劳人仲案〔2022〕65号仲裁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仲裁裁决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逾期不上诉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公告
姚静:原告浙江汇银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诉姚静、赵静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川0781民初3774号民事判决书。缺席判决如下:一、被告姚静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浙江汇银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偿还代偿本金57425.75元及利息(以剩余未还本金为基数按2020年11月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从2020年11月25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二、被告赵静对第一项还款义务承担共同还款责任;三、驳回原告浙江汇银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能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1368元,由被告姚静、赵静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于2022年9月6日刊登的原告江油华丰租赁公司与江油川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王习明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中判项“四、由担保人即本案被告王习明对前述一、二、三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应为“四、本案公告费由被告江油市川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承担;五、由担保人即本案被告王习明对前述一、二、三、四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公告
樊亮(513902198711295839):原告李俊波与你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被告向原告支付欠付的店铺转让费45500元及违约金16500元;2.本案诉讼费等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14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2)川0781民特220号
本院于2022年9月26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刘义国、李玉琼申请宣告公民死亡一案。申请人刘义国、李玉琼称,被申请人刘定军于2015年6月20日外出务工后失去联系,经多方寻找,至今音讯皆无,下落不明已满四年。下落不明人刘定军应当自公告之日赶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刘定军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刘定军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刘定军情况,向本院报告。
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公告
李家福:原告颜军诉你合伙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12月5日15时30分在经开区法庭石燕巡回点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孙素荣: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0192民初22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毛明明: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0192民初22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戴素英: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0192民初22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吴作海: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0192民初22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峰: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0192民初22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鸿旭: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0192民初22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陈振: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0192民初22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金雪: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0192民初22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多: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0192民初22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亦春: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0192民初22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嘉驰英才(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苏路星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2】7920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决定书。决定事项如下:准予申请人撤回全部仲裁申请。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锦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秦海文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2】8832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11月15日10时在第三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2)鲁0602民催5号
本院于2022年7月14日受理荣成市崖头佳邦金属加工厂因其持有的票据号码为3130005143855065、出票人为山东蓝润水产有限公司、收款人为山东鑫发渔业集团有限公司、票面金额为60000元、出票日期为2021年12月10日、到期日为2022年6月10日、付款行为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已于2022年9月20日作出(2022)鲁0602民催5号民事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荣成市崖头佳邦金属加工厂对该款项有权申请支付。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2)鲁0602民催6号
本院于2022年7月20日受理烟台龙升工程机械维修有限公司因其持有的票据号码为G/0 A/1 00923792、出票人为烟台金澄精密线材有限公司、收款人为烟台龙升工程机械维修有限公司、票面金额为21500元、出票日期为2010年4月27日、到期日为2010年10月27日、付款行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的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已于2022年9月22日作出(2022)鲁0602民催6号民事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荣成市崖头佳邦金属加工厂对该款项有权申请支付。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2)鲁0602民催7号
申请人锡山区锡北山水家电商行因其持有的票据号码为3130005232574469、出票人为烟台合康物资有限公司、收款人为云南高诺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票面金额为50000元、出票日期为2021年9月15日、到期日为2022年3月15日、付款行为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的银行承兑汇票1张遗失,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二百二十七条、二百二十八条之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法院公告
杨淑(树)娟:原告姚维识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沐浴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审判。
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法院公告
苏州柯索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原告孙新欢与你公司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2)鲁0682民初4143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其他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佛山仲裁委员会公告
郑午华:本会依法受理了梁伟林申请与你方中介合同纠纷仲裁案[(2022)佛仲字第498号]。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申请人庭审时补充提交的证据材料:微信聊天记录截图一份及摘要打印件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会定于2022年12月8日9时30分在本会第二次开庭审理本案,签收裁决书的时间为2022年12月23日,逾期视为送达(见本公告后可到本会签收上述材料,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佛山新城天虹路46号信保广场北塔16楼)。
安徽省濉溪县人民法院公告
陈新星:本院受理原告陈兵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等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在百善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濉溪县人民法院公告
闫大荣:本院受理原告周维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等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50分在百善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濉溪县人民法院公告
施杰、曹苗凤:本院受理原告刘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等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40分在百善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濉溪县人民法院公告
孙建:本院受理原告陈文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等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在百善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濉溪县人民法院公告
刘琼:本院受理原告张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等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20分在百善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葛立倩、阴利:原告贾继国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10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代慕飞:原告潘成广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4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洪兴:原告许洪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4民初22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朱晓松:原告刘玉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4民初29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惠湾人社监字﹝2022﹞第1624号
惠州大亚湾幸福三重奏西饼店:关于郑英健等5人投诉你公司拖欠工资共计19802.33元一案。我局已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后,你公司逾期未支付。现我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告知,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惠湾人社监字﹝2022﹞第1622号),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有异议,可自公告期满10日内向我局提出。逾期不改正的,我局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及案件调处情况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或移送其他部门处理。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赵党明与广州勇深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福永)案[2021]579号}。根据法律规定,决定增加你作为被申请人之一参加本案的仲裁活动。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12月2日9时15分在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劳动司法大楼三楼劳动争议仲裁院福永派出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杨汉凤:本委已受理深圳市东方龙科实业有限公司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航城)案【2022】792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11月11日9时30分在航城仲裁212庭(深圳市宝安区凯成二路17号航城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2号楼212)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博乐智业广告有限公司:本委受理许睿、田浪帆诉你单位深宝劳人仲(沙井)案【2022】1183、1184号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11月25日9时30分在本委沙井派出庭(本庭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东岳路民兵应急分队大楼5楼仲裁庭,联系电话:0755-27209305,联系人:陈生)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苏州源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本委受理赖永辉诉你单位深宝劳人仲(沙井)案【2022】1187号劳动人事争议一案。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11月25日10时30分在本委沙井派出庭(本庭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东岳路民兵应急分队大楼5楼仲裁庭,联系电话:0755-27209305,联系人:陈生)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鹏启程物流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陈林海诉你单位深宝劳人仲(沙井)案【2022】1189号劳动人事争议一案。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11月25日14时30分在本委沙井派出庭(本庭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东岳路民兵应急分队大楼5楼仲裁庭,联系电话:0755-27209305,联系人:陈生)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华鹏鸿通信科技有限公司、陈庆华:本委受理刘紫恒诉你单位深宝劳人仲(沙井)案【2022】1195号劳动人事争议一案。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11月25日14时30分在本委沙井派出庭(本庭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东岳路民兵应急分队大楼5楼仲裁庭,联系电话:0755-27209305,联系人:陈生)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港龙清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本委受理蓝天事诉你单位深宝劳人仲(沙井)案【2022】1211号劳动人事争议一案。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11月25日15时30分在本委沙井派出庭(本庭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东岳路民兵应急分队大楼5楼仲裁庭,联系电话:0755-27209305,联系人:陈生)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松辰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凌思文诉你单位深宝劳人仲(沙井)案【2022】1215号劳动人事争议一案。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11月25日15时30分在本委沙井派出庭(本庭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东岳路民兵应急分队大楼5楼仲裁庭,联系电话:0755-27209305,联系人:陈生)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在线通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赵倩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西乡)案【2022】701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11月17日9时30分在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西乡派出庭开庭审理此案(本庭地址:宝安区西乡街道宝源路1083号西乡劳动管理办公室二楼仲裁庭,联系电话:0755-27913309)。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广东九品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张龙等16人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西乡)案【2022】1856-1871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11月18日9时30分在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西乡派出庭开庭审理此案(本庭地址:宝安区西乡街道宝源路1083号西乡劳动管理办公室二楼仲裁庭,联系电话:0755-27913309)。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