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言】
科技奖励由推荐制调整为提名制,进一步完善评审职责、评审标准、评审程序等制度,进一步加强科技奖励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科技奖励的监督惩戒力度……修订后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这是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科技奖励制度的成果,也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
科技奖励重在导向。近几年,国家科技奖励精简奖项、精选评委、精细评审,获奖项目质量和水平逐年提高,权威性和公信力不断增强,但仍存在与当前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现象。此次条例的修订,将提名制上升到法规层面,强化奖励的学术性,防止权力“越位”,以及进一步明确评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等,都体现了维护国家科学技术奖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和荣誉性,树立积极导向。
制度生效贵在落实。针对目前科技奖励制度存在的问题,即将施行的条例加大了对科技奖励的监督惩戒力度,并有具体而明确的措施,包括评审办法、奖励总数、奖励结果等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布等。只有将这些制度化的举措真正落实到位,强化监督管理,对跑奖要奖、科研不端等违规人员追责到底,才能促进科技奖励健康发展,助力营造潜心研究、追求卓越、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
(原载于《人民日报》 作者:余建斌 摘编:项锋、杨心悦、贾月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