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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0年10月01日 星期四

    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地方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进行部署

    作者:王希 《光明日报》( 2020年10月01日 03版)

        新华社北京9月30日电(记者王希)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30日表示,开展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各地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既要抓住全国普遍性问题,又要抓好地方特殊性问题,努力把地方改革发展的潜力、优势充分挖掘和发挥出来。

        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30日在国务院国资委召开“地方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视频会议”,对各地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进行工作部署。翁杰明是在这次会议中作出上述表示的。

        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各地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是承上启下、统筹协调的机构。

        此次会议要求,各地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改革实际,按照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思路,突出重点任务,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提升国有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建立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完善国资监管体制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新的突破。

        会议提出,各地要更加注重分类改革分类监管,增强改革的精准性;更加注重不同领域政策的系统集成,增强改革的协同性;更加注重区域要素资源整合优化,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更加注重激发基层创新的活力,增强改革的穿透性。

        会议强调,各地要抓紧制定完善本地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把三年行动的各项任务分解到位、落实到位,要有明确的时间表、责任人,立下军令状,建立第一责任人制度。广大地方国有企业是三年行动的实施主体,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或计划,向改革要动力、要红利、要效益。

        全国37个地方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了此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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