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称,到2025年,以国家重大战略、关键领域和社会重大需求为重点,增设一批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类别,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扩大到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的三分之二左右,大幅增加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数量,进一步创新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
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已超过研究生招生总量一半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主渠道。自1991年开始实行专业学位教育制度以来,我国逐步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培养体系。
截至2019年,累计授予硕士专业学位321.8万人、博士专业学位4.8万人。针对行业产业需求设置了47个专业学位类别,共有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5996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78个,基本覆盖了我国主要行业产业。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介绍,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取得了显著成绩,专业学位类别不断丰富,培养规模不断扩大,2020年招生规模已超过研究生招生总量的一半,培养模式持续改进,培养质量得到了社会认同。
目前,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还存在一些问题。《方案》提到,重学术学位、轻专业学位的观念仍需扭转,简单套用学术学位发展理念、思路、措施的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结构与质量问题并存,类别设置仍不够丰富,设置机制不够灵活,个别类别发展缓慢,培养规模仍需扩大,培养模式仍需创新,培养质量亟待提高。博士专业学位发展滞后,类别设置单一,授权点数量过少,培养规模偏小,不能适应行业产业对博士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需求。
专业学位类别设置向重点领域倾斜
《方案》提出,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经济社会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必然选择,是主动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要路径,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重点。
《方案》明确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定位,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主要根据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需求,培养某一专门领域的高层次应用型未来领军人才。
《方案》提出,完善博士专业学位类别设置标准。博士专业学位类别一般只在已形成相对独立专业技术标准的职业领域中设置。博士专业学位类别设置的重点是工程师、医师、教师、律师、公共卫生、公共政策与管理等对知识、技术、能力都有较高要求的职业领域,也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按照成熟一个、论证一个的原则,在其他行业产业或专门领域中设置,一般应具有较好的硕士专业学位发展基础。
同时,扩大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模。在确保质量的基础上,以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教育博士专业学位为重点,增设一批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快速提升培养能力。
支持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增设一批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向专业学位倾斜,每年常规增量专门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博士专业学位发展。在科研经费博士专项计划中探索招收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并逐步扩大规模。
强化专业学位论文应用导向
《方案》要求,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坚持正确育人导向,强化导师育人职责;深化产教融合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完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评价机制。
《方案》提出,强化专业学位论文应用导向,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可以调研报告、规划设计、产品开发等为主要内容,以论文形式呈现。博士专业学位论文应表明研究生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并在专门技术上做出应用创新性的成果。同时,完善专业学位论文评审和抽检办法,推动专业学位论文与学术学位论文分类评价。
《方案》还提出,要完善专业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制度,将产教融合培养研究生成效纳入评估指标体系,并与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等支持政策相挂钩。破除仅以论文发表评价教师的简单做法,将教学案例编写、行业产业服务等教学、实践、服务成果纳入教师考核、评聘体系。
在大力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方面,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介绍,《方案》要求培养单位联合行业产业共同拟定培养方案,建设实践课程,编写精品教材,开展联合培养基地建设。要求加强导师队伍建设,提升导师实践育人能力。
此外,《方案》从编制专业学位目录、与职业资格衔接、强化行业产业协同、需求与就业反馈机制、多元投入、发挥专家作用、督导落实和组织领导等八个方面,提出了具体发展措施。
(本报记者 陈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