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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0年09月28日 星期一

    进一步因地制宜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

    作者:文倩 《光明日报》( 2020年09月28日 07版)

        【专家点评】 

        自1999年福建省“南平模式”问世以来,以科技特派员为核心的“科技下乡”模式逐渐成为中国农业科技推广与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机制和组织创新模式。20多年来,科技特派员从无到有、积少成多,规模不断壮大。2019年,全国科技特派员总数达到73.9万人,服务农民人数约6500万人,极大促进了中国农业科技化及现代化水平,为科技兴农、科技富农作出了显著贡献。

        本质上讲,以科技特派员为核心的科技下乡模式是一种政府引领、市场导向、科技人员和农民密切合作的农业科学技术推广制度,其核心要义在于推广农业科技,根本目标在于提升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民增收,实现路径在于农业企业现代化和现代新型农民培育。纵观20多年生动实践,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具体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为农业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有效解决了传统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中科技人才匮乏、科技含量不足、激励机制欠缺的难题。科技特派员制度一方面引导大量科研院校专家学者“下沉”,有力推动了农业科技在农村地区流动传播;另一方面借助企业化和农户组织化的形式,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农业生产力。

        增强了农村居民获得技术、资金和市场信息的能力,提升了农村经济发展的组织化程度,有力推动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较好地促进了农民增收,推进了农村精准脱贫工作。通过各类农民培训和政策扶持,培育了一批适合现代都市农业发展需求的新型农民,为农业人才的积累提供了广阔的基础平台。

        尽管如此,当前我国“三农”工作依然面临着巨大挑战。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农业产业竞争力、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的根本出路在于科技创新。在此前提下,以科技特派员制度为核心的“科技下乡”模式需要发挥更大更积极的作用。要通过组织机制创新,进一步改善和提升科技特派员的工作绩效,使其真正发展成为农业科技的传播者、科技创新创业的领头羊、乡村脱贫致富的带头人,使广大农民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首先,要进一步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行政手段与市场机制是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的两大推动力。作为主管部门,政府必须明晰介入和退出的时机,将实际运作交由科技特派员、农民及相关主体主要承担。

        其次,要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提高科技推广绩效。不论内涵如何拓展转变,科技特派员制度必须紧扣科技推广和增收脱贫两大本质任务,促进农民精准脱贫。

        最后,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科技特派员选拔和评价体系,保障和推动科技特派员制度可持续发展。受制于地区差异性以及科技特派员的能力差异,各地普遍存在从“试点阶段”到“推广阶段”的边际效应下降情况。解决农民增收问题绝非一劳永逸,需要长期持续地改进与创新。

        从现有情况看,新阶段的科技特派员不仅需要在技术专业上契合地区产业结构特色要求,还需要适应互联网时代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新要求。专业人才的定义不仅体现在农业生产技术层面,还可以体现在市场营销、内部管理、组织创新等各项软服务层面。科技特派员的选拔工作要因地制宜,挑选相应的推广模式,综合考虑选派方式、服务机制、工作方法和运行方式等各项要素,最终使科技特派员这一独具中国特色的政策制度得到有效运行和顺利开展。

        (作者:文倩,系河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教授)

        (项目团队:本报记者 张春雷、高建进、严红枫、胡晓军、任爽、王斯敏 通讯员 张桂芬、彭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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