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笔谈】
大熊猫是主要以竹为食的食肉目动物,与剑齿虎同为第三纪孑遗动物,比人类更早地出现在地球上,因此被称为“活化石”。作为中国特有动物,大熊猫分布在四川、陕西和甘肃的岷山、邛崃山、凉山、大相岭、小相岭及秦岭的高山深谷,栖息地面积达2万平方千米以上。根据2012年全国大熊猫调查结果,野外大熊猫数量约1680只,其中80%以上分布于四川境内。
在《山海经》等古籍中,古人将大熊猫称为“貘白豹”“猛豹”“食铁兽”“貘”等。大熊猫生活在深山老林,形迹诡秘,人们对其知之甚少。有趣的是,中国古籍中的“大熊猫”是线描的图画,画家没有见过大熊猫,仅根据道听途说描神绘影,并以自己熟悉的动物想象它的形象。
1869年,法国传教士阿芒·戴维在四川宝兴一个山村的农民家里发现了一张大熊猫皮。法国动物学家据此标本将大熊猫科学定名后,大熊猫第一次进入西方人的视野。
如果说阿芒·戴维的行为是科学探索与发现,那么接踵而来的西方人却是为了牟利而捕捉、猎杀大熊猫。20世纪初,罗斯福兄弟为了获得珍稀动物标本而来到宝兴猎杀大熊猫。后来,美国人露丝雇佣大批猎人在山中寻找捕捉活的大熊猫,带到美国公开展出牟利。一位美国传教士在20世纪30年代多次猎捕大熊猫,为一家著名博物馆提供了20余张大熊猫皮。一位英国人则在中国待了20余年,专门雇人捕捉大熊猫送往欧洲。新中国成立前,汶川、宝兴、平武等县有数百只大熊猫被猎捕后送往欧美展出,国内的动物园也从宝兴捕捉了100只大熊猫。大量捕捉导致这些地区的大熊猫种群结构破坏,加之大熊猫种群密度低、繁殖力低下,迄今当地的大熊猫种群仍未完全恢复。可见,在成为人们猎奇、牟利的工具后,本就稀有的大熊猫逐渐走向濒危。
时至今日,人与野生动物的关系发生蜕变,保护濒危物种、建设生态文明已经成为时代的主旋律。大熊猫开始为世界人民所喜爱,成为野生动物保护的旗舰物种和民间交流的友好使者。除了传统的生态、经济、美学价值,野生动物还被赋予日益凸显的哲学和文化价值。例如,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就强调生物多样性的内在价值,大熊猫则充分体现了这种价值。
为了实现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这一目标,我们必须保护生物多样性与自然环境。经历了漫长历史年代进化而来的野生动物,例如大熊猫,一旦消失后,将产生无法弥补的缺憾与损失。于是,人们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次缔约方大会上达成共识,通过了“爱知目标”,要求在2020年将地球17%的陆地面积建成自然保护区,为野生动物的生存留下空间。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政府非常重视大熊猫的保护工作。1950年5月,颁布《关于稀有动物保护办法》,禁止任意捕猎大熊猫等稀有动物。1961年,世界自然基金会(WWF)成立,大熊猫被选为该会的标志。1963年,前国家林业部建立了第一批保护大熊猫的自然保护区。迄今,我国共建立以保护大熊猫为主的自然保护区67处,70%的野生大熊猫种群生活在自然保护区内。进入21世纪,我国拟建立大熊猫国家公园,包括80处保护地,面积2.7万平方公里。上述大熊猫保护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
人们希望通过保护大熊猫这一伞护种,为与大熊猫共享生境的包括金丝猴、羚牛、麝、红腹锦鸡、珙桐、连香树等珍稀物种提供庇护,从而实现保护生物多样性的目的。然而,目前从猛兽在大熊猫保护区消失的现象来看,我们在保护大熊猫的同时,似乎未能很好地为其他大型食肉猛兽提供保护伞,这一现象值得反思。我们应在继续保护大熊猫的前提下,积极研究大熊猫为什么没有如人们所期待的那样成为一个真正的伞护种,以及如何建设自然保护区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与大熊猫同域分布的野生动物。
(作者:蒋志刚,系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研究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科学委员会原常务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