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28日电(记者张蕾)“到2025年,计划营造和修复红树林面积18800公顷,其中营造红树林9050公顷,修复现有红树林9750公顷。《行动计划》完成后,将有效扩大我国红树林面积,提升红树林生态系统质量和功能。”在自然资源部28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该部生态修复司司长周远波介绍,为科学有序推进红树林保护修复工作,提高红树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明确红树林保护修复的基本原则、行动目标和任务安排。
红树林是热带、亚热带海岸带海陆交错区生产能力最高的海洋生态系统之一,在净化海水、防风消浪、维持生物多样性、固碳储碳等方面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国采取多种措施加强红树林保护,建立了52处有红树林分布的自然保护地,大力推进红树林保护和修复,成为世界上少数红树林面积净增加的国家之一,但红树林总面积偏小、生境退化、生物多样性降低、外来生物入侵等问题仍比较突出,区域整体保护协调不够,保护和监管能力比较薄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湿地管理司司长吴志民表示。
《行动计划》按照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的思路对红树林实施保护和修复,以维护红树林的生境连通性和生物多样性;同时,遵循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和内在机理,采用自然恢复和适度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方式。针对红树林保护修复的突出问题,《行动计划》明确优先在红树林自然保护地内开展修复,再逐步扩大到其他适宜恢复区域,健全红树林保护修复的责任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保护修复工作。
根据《行动计划》,现有红树林、经科学评估确定的红树林适宜恢复区域要划入生态保护红线,严格红树林地用途管制,除国家重大项目外,禁止占用红树林地。各地应按照保护面积不减少的要求,完成现有红树林自然保护地的优化调整,推进新建一批红树林自然保护地;同时,有序清退自然保护地内的养殖塘,进行必要的修复改造,为营造红树林提供条件。
《行动计划》还对强化红树林生态修复规划指导与科技支撑、加强红树林监测评估、完善红树林保护修复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以及资金政策支持、公众参与等进行了部署。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将组织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5省(自治区)制定本地区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指导各地科学开展红树林保护修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