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聚焦】
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本质是如何将生态资源转化为生态资产,生态价值体现为经济价值。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强调,要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从目前各地的实践来看,政府这只手作用发挥较好,市场这只手作用发挥还不够,特别是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参与不足,市场化的自然资源定价、交易机制仍不完善。
破解保护与发展矛盾的独创概念
生态产品包含自然要素以及由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形成的经营性产品。相应地,生态产品价值可分为需要补偿的生态价值和可供交易的经济价值。生态产品是我国提出的独创性概念,与西方的自然资本、生态系统服务等概念有共通性,区别在于生态产品突破了“唯经济论”和“唯生态论”,强调在保护生态的基础上更好地获得经济收益,通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破解保护与发展的矛盾。
根据生态产品的属性,可以将其划分为三类:一是具有纯公共产品属性的生态产品(例如森林、湿地、河流等),具有非排他、非竞争性,无法界定产权,主要由政府主导进行保护和修复。二是具有私人产品属性的生态产品,生产和消费对象明确,包括生态农产品、工业品、服务业产品,可以企业或个人为供给主体,市场价值可直接通过市场交易实现。三是介于二者之间的准公共产品,涉及主体众多、利益复杂,需要多元治理、协商共识,寻求利益最大公约数。在确保生态产品生态价值的前提下,将生态资源对接市场需求,将自然资本对接产业资本,可实现生态资源增值,充分发掘生态产品带来的经济红利。
生态产品市场化存在瓶颈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核心问题是“如何有效转化”。实践中,福建省南平市、永春县以及浙江省丽水市、衢州市、湖州市等地都在因地制宜探索市场化的转化模式,但在推进过程中均不同程度遇到瓶颈,主要表现为:
一是合法化权属的问题。生态市场交易的前提是产权清晰而合法。由于自然资源产权制度不完备,生态产品市场化推进中经常遇到生态资源产权界定不清,一些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租赁权没有法律意义的合法抵押、交易权限;有的企业与县、乡政府、村集体签订合约,有时投资做好了,实际拥有产权的农户却反悔收回,企业和社会资本为了规避风险只能放弃投资开发。
二是标准化定价的问题。生态产品的价值到底有多大,是能否科学有效推进生态产品市场化的重要基础。目前我国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方面已有一定探索,但标准不一致、方法不统一、可比性较差,每项产品与服务的经济价值缺乏科学性的估值、标准化的定价,从生态资源到生态资产的转化变现缺少依据。福建南平“生态银行”在实践中发现:大部分后端交易未能进行充分竞价,基本上是买方市场,流转价格由市场主体主导;部分以现金或股权作价的过程,公开程序履行不到位,未将流转价格按程序进行公示、听证、所有者主体确认等;价格未能充分体现生态环境的外部性与外溢价值,基本上都把资源当作单一元素,未考虑将资源所在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作为统一整体进行综合定价等。
三是多元化补偿的问题。目前,生态保护标准和成本越来越高,而各地对跨地区生态补偿的依据、标准及方式等尚未达成共识,对“为什么补”“谁补谁”“补多少”“如何补”等问题尚未理清楚,对于承担重要生态保护任务的核心生态保护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等作出的贡献价值、应该得到的生态补偿没有统一的评估和标准。与此同时,补偿的方式单一、标准普遍较低,没有真正做到“谁受益,谁补偿”。许多上游地区是生态保护任务重、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地区,普遍感到保护压力大,保护的积极性受到影响。
生态资源如何变成生态产品
各地的实践创新为探索生态产品市场化机制奠定了良好基础。
2017年起,福建省南平市通过借鉴商业银行“分散化输入、集中式输出”模式,在前端对碎片化自然资源进行摸底、确权、评估、储备,将资源使用权、经营权等集中至“生态银行”运营机构,实现“资源变资产”的转化;在后端通过股权合作、委托经营等方式,引入优质运营管理企业,撬动资金流入,兼顾高水平开发和资源保护,通过绿色产业项目投资收益获得回报,实现“资产变资本”的转化。“生态银行”本质上充当了生态资产和绿色产业之间的资源、信息和信用中介。目前,南平市已因地制宜探索顺昌“森林生态银行”、武夷山五夫“文化生态银行”、浦城“土地生态银行”等多种运作模式,在资源精细化调查、全域化整合、多元化增值、产业化变现方面积累了宝贵经验。浙江省丽水市通过在全市开展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客观反映出生态系统对人类福祉的贡献,将GEP作为生态保护成效和绩效考评的指标,为生态补偿标准的确定提供科学依据。此外,南平市和丽水市还分别设立“武夷山水”和“丽水山耕”区域公用品牌,打通生态产品溢价增值的通道。生态资源富集地区优越的生态环境生产出众多绿色优质的农副产品,但普遍“养在深闺人未识”,好产品卖不出好价钱。两地通过统一质量标准、检验检测、公用品牌、营销运作,以品牌建设倒逼品质提升,让优质产品“有身价”,实现了生态产品的溢价。
针对生态产品市场化改革中遇到的瓶颈,各地还应在加快确权登记、建立生态产品目录清单、制定生态产品价格评估标准、实施生态价值核算、推进多元化生态补偿等方面深入探索。
夯实调查确权基础。落实好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开展的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的农村房屋权籍调查与国土三调、各部门分散管理的政府投资资产的清查等工作,标准是要达到可发证级别。
完善作价方法。建立健全林地、耕地、茶山等资源评估核算,规范评估流程。加快研究制定基准水价,分类建立水价计算评估模型;探索推广资源整体资本化,统筹考虑资源外部环境、项目业态、投资效益等因素,系统评估区域资源整体价值。
构建支持自然资源资产运营的金融体系。引导财政和金融政策配合,在贴息、税收、担保、上市等方面建立金融进入绿色产业的激励机制,发挥好绿色债券、绿色基金及生态资源产权市场等直接融资渠道。
创新生态补偿的市场化手段。通过金融工具设立水基金,推动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展,达到减排有收益的目的。根据跨流域生态补偿有价可询、有据可依,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探索建立可量化可计算的上下游生态保护补偿办法和标准,充分调动各方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为建立健全跨区域“共抓大保护”机制探索经验。
选准做优与生态资源相得益彰的绿色产业。推进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把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与生产力布局、保护、改善相结合,实现生产和生态的良性循环。
(作者:李宏伟,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