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8日电(记者刘华东)为进一步增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公开性,8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增加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决议、决定和公告,应当及时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和法律草案的说明、审议结果报告等相关立法文件,应当在主席令签署的当日或者次日,在中国人大网上刊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决定和公告,应当及时在中国人大网上刊载。
此外,根据以往做法和今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实践经验,草案明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设发言人,代表团可以根据需要设发言人。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于1989年4月由七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这部法律的颁布施行,对于保障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在作草案说明时强调,修改完善全国人大议事规则,完善全国人大工作程序,有利于全国人大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有利于新时代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充分体现和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优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