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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0年08月08日 星期六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初审法律草案亮点聚焦

    作者:本报记者 刘华东 《光明日报》( 2020年08月08日 03版)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将于8月8日至11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将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修正草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国旗法修正草案、国徽法修正草案进行初审。此次常委会会议初审法律草案有哪些亮点?本报记者进行了整理。

    国家监委可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议案

        全国人大组织法和全国人大议事规则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制度保障。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体现宪法修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需要对这两部法律进行修改完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于1982年12月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宪法和监察法,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全国人大组织法修正草案增加规定国家监察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议案,增加规定对国家监察委员会及其主任的质询和罢免制度,增加规定常委会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监察机关的职务。

        草案完善了委员长会议的职权和程序,增加规定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将议案和决定决议草案交付常委会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立法工作计划、监督工作计划、代表工作计划、有关专项工作规划和工作规范性文件等。

        加强代表工作,密切与代表的联系,草案增加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应当同代表保持密切联系,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扩大代表对各项工作的参与,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明确建立健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联系代表机制等。

    遇有特殊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可决定适当提前或者推迟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于1989年4月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提请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修正草案,明确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召开的相关准备工作,根据目前实际做法增加规定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并予以公布。同时总结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常委会决定适当推迟召开大会的实践做法,增加规定遇有特殊情况,常委会可以决定适当提前或者推迟召开大会会议,提前或者推迟召开的会议的日期由常委会或者委员长会议决定并予以公布。

        草案还加强会议公开和信息化建设,明确大会设发言人,代表团可根据需要设发言人,增加规定大会加强信息化建设,为代表履职提供便利。

    升挂国旗、悬挂国徽将迎来新规

        国旗法、国徽法分别于1990年6月、1991年3月由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09年8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国旗法、国徽法的个别条款作了修改。

        国旗法、国徽法颁布施行30年来,对保障国旗、国徽的正确使用,维护国旗、国徽的尊严,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随着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国旗、国徽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国旗法、国徽法实施中遇到一些不适应的问题,需要与时俱进,进行修改完善。

        提请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国旗法修正草案、国徽法修正草案完善了国旗、国徽尺度。为满足实践中使用国旗、国徽及其图案多样化的需求,国旗法修正草案增加规定,特殊情况使用其他尺度的国旗,应当按照通用尺度成比例适当放大或者缩小。国旗、旗杆的尺度比例应当适当,并与使用目的、周围建筑、周边环境相适应。国徽法修正草案增加规定,悬挂非通用尺度国徽的,应当与使用目的、所在建筑物、周边环境相适应。

        此外,草案增加升挂国旗和悬挂国徽的场合。为体现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国家机构的新变化,草案增加规定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每日升挂国旗,中国共产党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在工作日升挂国旗。根据实践发展,草案增加规定宪法宣誓场所悬挂国旗,增加国家宪法日、烈士纪念日升挂国旗的要求,并对居民小区在重要节日、纪念日升挂国旗作出规定等。

        根据实践发展的需要,国徽法修正草案明确各级监察委员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会场,乡镇人民政府悬挂国徽,以及宪法宣誓场所,应当悬挂国徽。

        与此同时,草案规定由国务院确定的部门统筹协调全国范围内国旗、国徽管理有关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国旗、国徽管理有关工作。草案增加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国旗、国徽的制作和销售,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国旗、国徽的升挂(悬挂)、使用和回收,实施监督管理。

        (本报记者 刘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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