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红船精神”中汲取力量,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首创精神。推进中国特色的国家治理,必须坚持改革创新,把握好守正与创新的辩证法。以敢为人先的变革思维加强治理能力建设。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加强法治能力建设,提高依法依规治理国家各项事务的能力,加强协同治理能力建设,提升多方力量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能力。强化创新技术在国家治理中的运用。
奋斗精神。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以奋斗实干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以坚定的理想信念铸就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精神动力之源。在苦干实干中着力破解国家治理中的突出问题。通过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等,破解依法治理难题。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治理的重点领域来抓,特别要提高应对重大风险的能力和建立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工作机制。通过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等破解基层社会治理难题。矢志奋斗,推进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奉献精神。从“红船精神”中汲取力量,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贯穿于国家治理之中,强化执政为民的理念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尊重人民群众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主体地位,把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本归宿和落脚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