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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0年07月28日 星期二

    网红主播岂能罔顾伦理道德

    作者:姚木 《光明日报》( 2020年07月28日 02版)

        近期,一件离奇的“杭州女子失踪”事件,成了网红们新的直播“流量池”。杭州一女士7月5日凌晨于家中离奇失踪,而小区监控却没有拍到其离开身影。7月25日,杭州警方召开案件新闻通气会,通报经警方18个昼夜、连续开展的专案工作,该起失踪案已基本查明,这是一起有预谋的故意杀人案件,案件目前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而在警方通报前,这起离奇的失踪案引起了网友热议,也引来了不少自媒体网红主播前来“猎奇”。这些网红主播们蜂拥而至前来拍摄的原因一点也不复杂,那就是为了“蹭流量”。平白无故在家失踪本身足够吸睛,加之此前警方连续多日调查无突破性进展,网友持续关注、议论,让该事件也就成了源源注入活水的“流量池”。以追逐流量为生的网红主播们,自然想各取一瓢饮,于是他们就扛上设备,把镜头对准了奇案发生地。

        不过,在这些网红主播眼中逻辑正常的事,按照常理却也不由得惹人反感。一个人无故失踪,本是一件不幸的事,有些人却借机猎奇,以此故弄玄虚,拍片赚钱,以消费他人苦难为买卖,丧失了起码的同情心和同理心。自媒体时代,任何事件的传播、解释都要有起码的是非观,都不能违反职业伦理和社会道德。对新闻事件或新闻人物的“消费”或不可避免,但是,职业伦理和社会道德的底线不能践踏和逾越。

        当前,一些网红主播之所以弃职业伦理和社会道德于不顾,究其根本就是凡事秉持“一切以流量为本”“引流、涨粉才是王道”的逻辑,罔顾社会公序良俗。前一段时间,被称为“窃·格瓦拉”的小偷出狱之际竟成了网红,被一些网络直播公司争相追逐……这种追腥逐臭,为一个曾经的罪犯开出天价年薪的行径和想法,正是职业伦理和社会道德欠缺的结果。

        回看杭州这起失踪事件,经警方调查是一起故意杀人案件,该女士惨遭杀害、死者家属痛不欲生。这样的一起惨剧,实在不该被拿来供猎奇和消费。

        (作者:姚木,系媒体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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