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言】
近日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其规定,自明年1月1日起,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餐饮打包外卖服务以及各类展会活动中,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
10多年“限塑令”的相关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公众期许还有差距。“限塑令”升级为“禁塑令”已有必要。将直辖市、省会城市等列为“禁塑”的先行区域,充分考虑了双重现实:一是市民环保意识强,对“禁塑令”接受度高;二是这些城市的塑料制品使用量大,率先“禁塑”会对全国的治理格局产生示范作用。同时,对疫情防控等突发事件期间用于应急保障的一次性塑料制品予以豁免,为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企业和消费者预留了足够的缓冲空间,更为疫情防控中相关塑料制品的生产和使用厘清了责任。具体行动上,既要落实治理责任,也要引导和鼓励市场创新。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模式,鼓励设置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装置。总之,“限塑令”升级后,治理手段要树立全链条治理思维,朝更科学、更完善、更人性化方向努力。从生产、使用到回收,从政府、市场到个人,从强制性整治到柔性引导,都应强化责任落实、综合运用。该依法处置的要处置,该完善的服务要完善,该普及的观念要普及。执行越接地气,考虑越周到,效果就会越明显。
(原载于澎湃新闻网 作者:朱昌俊 摘编:刘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