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所有制结构逐步调整,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在发展经济、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比重不断变化,增强了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更好体现和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进一步探索基本经济制度有效实现形式,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辽宁要实现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必须在理论和实践上切实把握“两个毫不动摇”,切实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重要论述,在“不变”与“变”的辩证思维中,奏响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时代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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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是我国老工业基地之一,欲脱胎换骨,腾笼换鸟,必须解放思想,理论先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21世纪的马克思主义,高屋建瓴,把握时代。“要靠通过不断改革创新,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上比资本主义制度更有效率,更能激发全体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能为社会发展提供有利条件,更能在竞争中赢得比较优势,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充分体现出来。”习近平总书记这一重要论述,促使辽宁积极查找、深刻剖析长期以来形成的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矛盾及其对社会生产力发展形成的制约,逐渐认识到再也不能一成不变地在“老工业基地”的框架下“兜圈子”、讲理由,必须解放思想,在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的同时,统筹做好转机制、调结构的大文章,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实现进一步的发展,不断激发非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实现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在“爬坡过坎、滚石上山”的过程中,辽宁始终注意把握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和宏观政策的黄金平衡点,不断完善调控方式和手段,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既突出发展生产力又注重完善生产关系,着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进展,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体制机制条件。今年以来,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中,辽宁一方面派出11批、2054名医护人员组成国家援鄂医疗队千里驰援,另一方面又不失时机地狠抓复工复产复商,连续出台新政策,为民营企业解难题、增信心、宽思路,制定并实施财政贴息、税收减免、返还社保费、减免房租等实际举措,并先后派出8300多名“项目管家”,深入两万多个民营企业实行贴心服务,巩固和提升民营企业在辽投资兴业的强劲势头。辽宁正以新时代辽宁精神和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主旋律的时代节拍阔步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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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指出:“人们按照自己的物质生产的发展建立相应的社会关系,正是这些人又按照自己的社会关系创造了相应的原理、观念和范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是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制度。
进入新时代以来,辽宁积极主动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特别是积极发挥“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把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显著优势”,着力提高经济治理效能。一方面,大力推进国企改革,加大公有制企业治理现代化的力度;另一方面,着力健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不断构建和完善和谐的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多举措营造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
近年来,辽宁通过实施“个转企、小升规、规升巨”培育工程,把推进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放在经济工作的首要位置,不断强化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的梯度培育,助力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提高创新能力,鼓励他们不断实现转型升级、做大做强。2019年实现“个转企”12000余户、“小升规”超过1300户、“规升巨”245户。在全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中,民营企业占比均超过90%。全省认定的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达到了3000多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多户、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0多家,其中9家被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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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显著特征就是进入新常态。”新常态下,经济发展的主要特征是:增长速度要从高速转向中高速,发展方式要从规模速度型转向质量效率型,经济结构调整要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举,发展动力要从主要依靠资源和低成本劳动力等要素投入转向创新驱动。在新常态下如何进一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如何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辽宁省委省政府认为,要更好发挥主观能动性,更有创新求变精神,推动民营经济发展上档次、上水平、上规模。
近年来,辽宁不断在“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上下功夫,向各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亮剑”。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倡导的“亲”“清”二字,建立新型政商关系,各级领导干部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的时候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多关注、多谈心、多引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真心实意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做到了同民营企业家的关系清白、纯洁。在此基础上,引导民营企业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鼓励民营企业以重大科技创新为引领,加快科技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加快构建产业新体系。新冠肺炎疫情初期,辽宁迅速出台五大财政政策,加强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向民营企业发放了7亿元优惠贷款,帮助169户防疫物资生产工业企业与国开行、交投集团开展金融对接,将288户企业纳入省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助其享受国家优惠政策,为民营经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助力。
(作者:田鹏颖,系辽宁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东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