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8日电(记者姚亚奇、陈晨)7月8日,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向安徽、江西、湖北、广西、重庆、贵州6省(区、市)下拨中央救灾资金6.15亿元,其中用于支持帮助受灾地区防汛抗洪工作4.3亿元,用于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1.85亿元,并联合印发《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地方管好用好救灾资金提出明确要求。
此外,7月7日,国家减灾委、应急管理部针对湖北、安徽两省严重洪涝灾害紧急启动国家Ⅳ级救灾应急响应,增派2个工作组分别赶赴重灾区,实地查看灾情,指导协助地方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等救灾工作。
7月8日上午,国家防总副总指挥、水利部部长鄂竟平主持召开会商会,专题分析研判长江、太湖流域雨水情和汛情,要求紧盯长江和太湖两个焦点地区,滚动预测预报,抓好水工程调度、堤防防守等关键环节,确保标准内洪水不出意外。
针对7—8月黄河上中游、海河、松辽流域降雨偏多,可能发生较重汛情的情况,国家防办、应急管理部日前视频连线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等10省(区、市)防指和消防救援总队,专题部署北方重点地区防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