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津、山东、海南,4省市新高考正式落地
2020年,新高考在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正式落地实施。这是新一轮高考改革以来,第二批实施新高考的省份。
生源角度看,这四省市的情况略有不同。北京、天津、海南的考生数量相对较少,2019年高考报名人数分别约为5.9万、5.6万、6万;山东考生规模较大,2019年高考报名人数约为55.99万,位居全国第三名,山东生源质量也比较高,因此备受关注,成为此轮高考改革的关键地区。
在新高考改革的总体框架下,第二批实施新高考改革的四省市根据各自不同的情况,在细节上采用了不同的方式。对于高中生学业等级考试的赋分方式,北京和天津采用了“三分一段”,考生人数较多的山东采用了区分度更高的“一分一段”,海南则继续延续其运用多年的标准分。外语考试次数方面,北京、山东仅仅在听力部分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而天津、海南则是提供两次完整的考试机会。
浙江调整新高考改革方案
2020年6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第一次对浙江省高考综合改革的原方案进行了系统性调整,对之前实践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改善措施。例如,将选考科目等级赋分的分差由3分改为1分,增强考生分数的区分度;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从2年有效改为当年有效,尽可能确保公平。同时,根据浙江省的实际情况,也坚持了原方案中的一些措施,如保留了3+3的选科模式等。
继续推行大类招生
新高考改革地区均以专业为核心进行志愿填报,为保障录取工作,导致各高校不得不合并专业,进行大类招生,以确保生源充足。大类招生,无意间推动了大类培养与通识教育在高校的顺利展开。
早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北京大学就提出了“加强基础,淡化专业,因材施教,分流培养”的十六字教学改革方针,2001年正式开始实施“元培”计划,这是我国大类招生的先声。
实施新高考改革后,越来越多高校开始采用大类招生的方式。以浙江为例,2020年拟在浙江招生的1023所本科高校中,有326所采用了大类招生,占比将近1/3。
然而,不同层次的高校采用大类招生的比例差异较大,高水平高校采用的范围更广。2020年拟在浙江招生的高校中,90.48%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采用了大类招生,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这一比例为67.35%,而采用大类招生的普通本科高校仅有23.9%。
综合评价中高考权重增加
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是一种多元评价招生录取方式,综合了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高校考核成绩等。早在2011年,浙江省就开始尝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作为高校招生改革的一种重要探索,综合评价招生正在稳步推进中。近十年来,综合评价招生的实施范围逐渐扩大,参与高校所有增加。但整体来讲,这两年综合评价的招生规模保持了相对稳定。
由于各地情况不同,综合评价招生推进的进度也有所不同。在最早实行新一轮高考改革的上海、浙江,综合评价招生规模近两年变化不大,较为稳定。在今年新高考落地实施的山东,综合评价招生的高校数量保持不变,整体的计划招生数量达到了1880人。
值得关注的是,2020年各高校的综合评价招生规则中,高考成绩占比明显提升。据统计,在上海进行综合评价招生的各高校,高考成绩占比普遍从2019年的60%提高到了85%,在浙江、山东进行综合评价招生的部分高校,高考成绩占比也达到了85%或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