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2日电 记者陈晨2日从财政部获悉,近段时间我国江南、华南、西南暴雨明显增多,多地发生洪涝地质灾害。为全力做好防汛救灾财力保障工作,财政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下发通知,要求全力保障防汛救灾资金需求,坚持预防预备和应急处突相结合,进一步加大防汛救灾资金保障力度,统筹安排好防灾救灾相关领域各项资金,全力满足灾前抢险备料、物资储备、汛情监测和隐患排查,灾后人员搜救、排危除险、受灾群众救助安置等防汛救灾各项工作经费需要。
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充分认识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有关地区要将防汛救灾财力保障工作作为当前财政工作的重点,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灾工作,维护好生产生活秩序,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通知强调,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拨付防汛救灾资金,进一步优化防汛救灾资金的审核拨付流程,确保资金及时下达,满足防汛救灾工作需要。遇有紧急情况,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可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救灾资金快速核拨机制,提高救灾资金时效性,支持保障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还要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防汛救灾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防止资金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及时查处并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