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25日电(记者刘坤)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近日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与2019年版相比,2020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缩减,提高了服务业、制造业、农业开放水平。其中,全国负面清单由40条减至33条,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由37条减至30条。比如,在金融领域取消了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寿险公司外资股比限制;在基础设施领域取消了50万人口以上城市供排水管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的规定;在制造业领域放开商用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取消了禁止外商投资放射性矿产冶炼、加工和核燃料生产的规定;在农业领域,将小麦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须由中方控股放宽为中方股比不低于34%。同时,继续在自贸试验区进行开放试点。
该负责人表示,2020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将于7月23日施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商务部等部门以及各地方,做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落实工作,确保新开放措施及时落地,提高各项政策一致性。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给予内外资企业平等待遇,任何单位不得设置单独针对外资的准入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