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是西藏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做好民族工作,最关键的是搞好民族团结,让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治边稳藏的重要论述和“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的重要指示,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创新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呈现出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促进民族团结。西藏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把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正确处理好“十三对关系”为工作方法,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满足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认真落实中央赋予西藏的特殊优惠政策,大力实施以“神圣国土守护者、幸福家园建设者”为主题的乡村振兴战略,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深化改革开放,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让各族人民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聚力“两不愁三保障”目标,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积极推进精准识别、产业支撑、政策激励、就业优先、援藏扶助、社保兜底各项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决不让一个贫困群众在小康路上掉队。坚持困难麻烦由政府解决、把方便实惠送给各族群众,做细做实惠民生的各项工作,重点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群众就医、子女就学等民生问题。加强美丽西藏建设,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冰天雪地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保护生态与富民利民并重,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继续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巩固消除“无树户”成果,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为各族群众提供美好的生产生活环境。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能力,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种分裂渗透破坏活动,确保国家安全和西藏长治久安,从根子上消除破坏民族团结的不利因素。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严防宗教热和宗教极端,旗帜鲜明地消除十四世达赖利用宗教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淡化宗教消极影响,教育引导信教群众理性对待宗教,用勤劳双手过好今生幸福生活。
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民族团结。西藏坚持把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作为各民族最高利益,夯实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紧扣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等重大时间节点,深化开展“四讲四爱”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反分裂斗争、新旧西藏对比、“老西藏精神”和“两路精神”等宣传教育,建好用好清政府驻藏大臣衙门旧址、西藏军区军史馆、江孜抗英遗址等一批民族团结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推动民族团结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进寺庙,让“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的思想深深融入各族群众血脉。着眼打牢民族团结的群众基础,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试点工作,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建设,推进民族团结共创共建共享,把每年9月确定为民族团结月,大力评选、宣传、表彰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大力开展“民族团结党员先锋行”等活动,形成人人争当民族团结模范、人人为民族团结作贡献的浓厚氛围。
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推动民族团结。西藏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化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推动各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引导各族人民继承弘扬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把加强青少年的爱国主义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从小就抓,从幼儿园就抓,培养孩子们牢固树立中华民族一员的意识,把爱我中华的种子埋入每个孩子的心灵深处。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用中华民族创造的优秀精神财富来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在不断汲取各种文明养分中丰富和发展中华文化。推动西藏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牢记中华文化是各民族文化的集大成,促进各民族相互尊重、相互欣赏和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同步建设,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创建各项活动,提高科学文化素质,追求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保障民族团结。西藏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问题,坚持统一和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民族事务,用法律来保障各民族的团结。积极做好维护民族团结的立法工作,颁布实施《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各族群众的法律意识,引导各族群众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依法保障各民族公民合法权益,及时发现、妥善处理侵犯各民族公民合法权益的不当言行。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置,对极少数打着民族旗号,恶意炒作涉民族因素敏感案事件、蓄意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的犯罪分子,对搞民族分裂的犯罪分子,不论出身什么民族、信仰哪种宗教,依法依规坚决打击。教育引导各族群众不轻易把民族交往中出现的问题上纲上线,遇事不随意和民族问题挂钩,不把其他民族因为不了解而出现的一些不经意的行为,视为不尊重民族习俗、宗教信仰。
不断深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巩固民族团结。西藏坚持开放欢迎包容理念,努力营造共创共建的环境,从居住生活、工作学习、文化娱乐等日常环节入手,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使各族群众交得了知心朋友、做得了和睦邻居、结得成美满姻缘。加强与内地经济、文化、人员双向交流,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形成各民族共居环境。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积极在区内和内地西藏班校推进民汉合校、混合编班,鼓励各族学生同班共校、推进藏汉双语互学活动,形成各族学生共学共进的氛围和条件。充分发挥对口支援等优势,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引导西藏各族群众到内地就业创业、内地群众到西藏工作生活,吸引内地人员在藏投资兴业,形成各族群众共事环境,各族群众像亲戚一样越走越近、越走越亲,正谱写着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篇章。
(作者:罗布,系西藏自治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