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一名小学生网上模仿老师训话,江苏一名小学生疑因作文批改而坠亡,最近这两则在社交平台上引发热议的事件,不仅是因为事件本身,还因为它们勾起了许多成年人对学生时期的回忆。一些人回忆当年遭到老师的批评而一笑了之,但也有一些人对当年自己的自尊如何在老师那里受到打击而耿耿于怀。
一笑了之的当然是心胸宽广,但耿耿于怀的却未必心胸狭隘,对当事人的冲击程度和当事人的承受能力,往往起决定作用。值得探究的是,60后、70后乃至80后,无论当年是调皮捣蛋的,还是三好学生,似乎都能说出自己在受教育时被老师“鞭策”的一两件事。为何?因为在很长一段时间,师生关系就是这样的生态。
这样的生态,来自我们的过去,100年前的学生还因为背不出书而被戒尺打手心呢!大概是因为这样的传统,老师训学生,家长训孩子,似乎都能被包容与接受。看到东北小学生网上模仿的老师训话,笔者内心充满了忧虑,因其网上模仿的老师竟像极了笔者三四十年前老师的形象。忧虑,是因为在教育改革力度如此大、教育理念不断更新的三四十年间,这样的生态在某些地方仍然代代相传。
值得欣慰的是,民法典给予我们对这一生态进行扭转的契机。虽然人格尊严对教育领域并不是一个新话题,但从法律上予以的确认和保障,却是第一次,希望它能给我们的教育,无论是学校教育还是家庭教育的风气带来彻底的改变,尊重孩子的人格和自由选择,成就他们幸福美好的人生。
(作者:王庆环)